蹭饭回忆
□肖 晴
爸爸在北京的同事于叔叔到家里来看爸爸,留他一起吃饭。餐桌上,我提起以前上大学时到于叔叔家蹭饭的往事,老公说,你怎么到处蹭饭呀,我听到的就有好几个地方了。
可不是吗?那时候学校伙食没有油水,但凡爸爸给去北京的朋友说了句代为照顾一下女儿,我就如同拿着饭卡通行证,厚着脸皮各家蹭饭。细细数来,我的蹭饭由于地点不同,对象不同,时间和频次也不尽相同。
去得比较多的是于叔叔家。他是爸爸在贵阳的同事,在贵阳的时候他和孙阿姨就经常去我们家,彼此已经比较熟稔。我到北京念大学那年,他们举家迁到北京。那时候,他儿子才上小学,他们住长椿街的一处四合院,和电视贫嘴张大民里的四合院房子类似,房子靠着房子,仅有小小的过道,厨房在屋子外面。于叔叔做得一手的好菜,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红烧肉,带皮五花肉锃光发亮,猪皮软糯,肥肉不腻,瘦肉不柴。于叔叔会在红烧肉里加一些菜,在吸收了炖肉溢出的油脂和调料散发的香味后,原本平淡无味相貌平平的海带、粉条、百叶结等东西,总是散发出诱人的味道和撩人的姿态,他们对我的味蕾、食道和肠胃的吸引力,一点都不次于那个唱主角的红烧肉。我总是雨露均沾,一口红烧肉,一口菜,绝不会先吃完红烧肉,没得选择了,再吃菜。于叔叔每次做的红烧肉都用一个装汤的大盆盛出来,满满的。想来他一定清楚学校伙食的品质,明了我上他家蹭饭的意图,怕我不够吃,所以着着实实地做一大盆。和某些地区的人招待客人小碟小碗地摆样子相比,于叔叔简直是出手阔绰的典范呀。等我当了家,知道油盐柴米贵,我琢磨估计于叔叔其实是想做一大盆纯红烧肉给我吃的,但是鉴于我实在太能吃,太贵了,所以于叔叔巧具匠心地加入各种菜,在保证食量和美味的同时,帮助他分担一些花销。
我总是早上出发坐地铁过去,中午吃饭。在学校吃得面如菜色清汤寡淡的我往往在吃得满嘴流油,肚滚溜圆,肠胃得到油脂的浸润和美味的享受后,坐在沙发上和于叔叔、阿姨聊天,4点钟左右回学校。然后能在惨不忍吃的食堂浪迹半个月还能红光满面,精神焕发。
每次都这样,唯有一次例外,那年我交了男朋友,给于叔叔说了,他让我叫上男朋友一起上他们家吃饭。约的是晚饭,我还和男朋友描述于叔叔家的红烧肉有多么让人垂涎欲滴,结果到了他家,他带我们去麦当劳。那时,吃麦当劳的人还不多,我从来没有吃过,只觉得很稀奇,等到咬了第一口汉堡包,我的心里直嚷嚷,妈呀,这是什么怪东西?酸唧唧的,和于叔叔做的红烧肉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那顿饭,不用说,没有吃饱,回学校后正好赶上夜宵时间,又来了一顿。于叔叔以娘家人的身份请我们吃了一顿当时稀罕的快餐,于是,传说中的红烧肉就这样和我的前男友插肩而过了。
方叔叔是爸爸的发小。去方叔叔家也是上午出发,但是由于他家有两个和我年级相仿的女儿,我一般吃了中饭吃晚饭,然后住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吃了早饭回学校。在方叔叔家呆的时间比较长,经常和他的两个女儿聊天,有时他们有自己的事做,我就自己看书,看电视。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居然在方叔叔家蹭三顿饭还蹭睡觉。方叔叔家的饭菜也很好吃,他和温阿姨都是医生,饭菜的口味比较偏清淡,而且很多东西喜欢生吃,我第一次吃蔬菜沙拉是在方叔叔家。他家喜欢吃鱼,记忆中每次去都有鱼,红烧,清蒸各种做法,从此开启了我的营养饮食养生之路。
去古裁判家蹭饭;干爹到中央党校学习时去中央党校蹭饭;在火车上认识的同校老乡毕业后,到他的宿舍蹭饭;天天舅舅毕业后他的宿舍有一段时间简直就成了我的食堂,经常自备原料就去了,用记忆中模糊记得的妈妈做饭的步骤炒出来的菜还挺受欢迎(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鼓励我);甚至娃找了男朋友后,我还到她男朋友家(那时她还没有结婚,也就是她婆婆家)蹭过饭。
总之,我蹭饭的足迹遍布北京东西南北,大街小巷,春夏秋冬,容易吗?
我告诉先生,如果那时我就认识他,那么我蹭饭的地方肯定又多了一个。他用庆幸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嘟囔了一句,你要来,我爸妈家就没有余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