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保障体系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记者 刘启靖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的贵州,是“两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贵州之贵,贵在丰富的能矿资源,贵在良好的生态环境,贵在独特的民族文化。”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作为贵州大地上的主旋律越来越响亮,而在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生态建设保障体系的助力作用越来越重要。目前我省生态建设保障体系中的法制体系建设和监测评估工作进行得怎么样了?结合贵州城乡“三变”改革,完成了哪些阶段性建设目标?有了思路有了做法,又该怎样立足长远打算,形成缜密有效的保障体系呢?近日,围绕贵州“生态建设保障体系建设”这个话题,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民建贵阳市委主委、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喻理飞;省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协常委、民建贵阳市委常委、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邱刚。
记者:自2016年贵州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基本形成了以“大生态战略行动”为基本方略、“五个绿色”为基本路径、“五个结合”为重要支撑的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格局。通过积极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牢牢守住了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2%,连续7年、28个季度居全国前3位。同时,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5.3%,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6%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位居全国第二位。通过这些数字可以想见,最近这几年,咱们贵州省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当中所取得的成效,但是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
喻理飞:这些数字就意味着,我们贵州的生态资源质量越来越高,数量越来越高,它已经形成了一个生态的大格局。为我们将来走生态产业化的道路,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是我们发展的一个金饭碗。
记者:我们捧着这样一个金饭碗,不仅要捧住它,还要捧好它,要怎样一方面守住这样一个本钱,另外一方面在守住本钱的过程当中,更好地可持续发展?
邱刚:我觉得主要是制度建设。贵阳市2007年在清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立了环保法庭。2017年,贵州省高院又把这两个庭更名为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从法律这个角度来说,贵阳市、贵州省通过法律建设,通过司法来保护这个绿色发展之路,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例关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这个审理规程,启动了我们贵州省的检查(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来提及(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这些方式,我们贵阳市、贵州省在法律体系方面达到了完善,达到了这个建立。
记者:从这个生态体系建设过程当中,我们还建立了监测评估体系。监测评估体系也有一些具体的做法,喻委员可以大体介绍一下吗?
喻理飞:我们说生态资源是一种金饭碗,通过法律的手段,我们保护了生态,生态的质量数量都得到了提高,金饭碗就越做越大。但是这个金饭碗怎么去做饭吃呢?能够淘到金?这里面就有一个东西,就是怎么把生态资源变成生态资产,只有变成了资产,才能够进入市场,那么它才能跟市场对接,才把资源变成了我们的效益,那么这一点中间就有一个转化的过程,这个转化过程就是要有一套把资源转化成资产的评估体系,这个评估体系就需要我们对自然规律的监测了解,然后通过这个规律揭示出来的规律,来评价我们这个资产,值多少价值。
记者:从自然资源转变为物质财富的过程,实际上有两条道。一条是怎么样保持或发展我们原有的良好的生态体系;另外一方面是怎么样把这些资源,变为我们可持续发展的一种物质保障,我们要守住的底线是什么?
邱刚: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说,企业在利用资源开发资源的同时,还要做到生态修复,生态功能的补偿,也就是说现在的环保组织,也由过去单纯的高额经济赔偿转为现在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用这种方式来使生态功能得到修补。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因为对环保的意识不强,所以造成了很多环保污染案件。比如说废气、废水的排放影响了环境,影响老百姓身体健康,因此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它的底线就是不能违背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这是一个大的底线。
记者:怎么样更好地把“三变”,尤其是资源变资产的过程呈现出来,然后达到我们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喻理飞:最重要的就是把生态资源,怎么样转化成生态资产的问题。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是我们现在要去解决的过程。“三变”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源变资产,我们在这里主要讲的是这个问题,怎么把生态资源变成生态资产的问题,生态资源是我们自然生态系统产生的,对人类惠益的一些功能,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主要指的是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系统它有很多功能,其中我们讲的生态系统,最重要的功能是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它可以给人类提供很多的供给,比如说粮食、水,我们的好多东西是通过自然系统提供的,还有一个我们的自然生态系统,它有调解的功能,它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把大气净化干净,还可以把二氧化碳吸收进来,这些都是调解的功能。使得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还有一个文化功能,我们精神的家园,我们文化的产生都是通过自然生态系统,逐渐产生的。还有就是支持功能,这个支持功能是我们自然界一系列的生态系统,都要围绕到自然生态系统来相互支持的。所以这四大功能都是可以为人类服务的。既然是服务,服务就可以产生价值,所以说服务就可以把它变成一种资产来进行。
记者:从这个法律的层面来讲,刚才邱委员大体已经介绍到了,贵州省的一个法律体系建设,关于自然生态环境体系,从未来的发展来讲,我们的法律体系,相对于自然生态体系,还应该做哪些工作?
邱刚:“三变”,就是资源变资产的情况。比如说我们现在做这个三变,如何把林地资源变成我们的资产,涉及到一些法律的问题,现在我们看到,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集体的资源变成我们做“三变”的资产,因为你不把林地资源拿进来的话,林地资源自生自灭,它没有产生生产力,没有产生价值,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对如何把我们的资源变资产,在法律上给它设定一个路径,也就是说我们的想法有了,但如何去做。首先,我们的林地资源进行一个确权,进行一个登记,那么它的范围,它的设置在哪个方向,哪一个农户或哪一些组织,对这个土地资源、林地资源拥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把它界定,同时,我们还必须在确权以后把这些资源统统拿到,我们的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说村民组织,或者说农民在发展之后,能够做到一个能够可用,能够合法的用,能够产生效益这方面,法律必须得给它一个路径。所以说制度建设实际上,具体的问题,实际上有很多问题在生态建设,在促进绿色发展当中,还有很多可以用法律的方式予以推进,推进好这些措施、环节和办法。
喻理飞: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确权,比如说林地的资源确权,但是它值多少钱,这就是我们要做的,把资产变成评估问题,那么我们现在在做这个评估的时候,其实国际上有一个(IUCN)国际自然联盟,还有一个评估体系,对于一个区域来讲,它又有一个评估叫GEP,就是我们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它可以评估。GDP是国民生产总值对应的一个,这个系统中,一方面是人类去生产的,另外一部分它是自然生态生产出来的东西,但是这个评估体系它的尺度,大尺度一个县为一个单元来做的,那么它可以评估这一个县,这一年生产了多少GEP ,但是对某一块林地某一片水域它没有办法评价。那么对老百姓,我们讲“三变”来讲它就出现一个困局,我这块林地值多少钱,那么我们就要通过监测评估体系,把它转换成经济价值的价值量,确权、定价,只要定了价,就可以进入市场,所以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农村“三变”在做,那么这里面还有个空间问题。生态资源的提供者是自然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系统主要是在农村,生态资源的消费者主要是在城里面,这两个空间是不一样的,那么就存在一个,怎么转化的问题。
记者:贵阳生态文明国际论坛已经举办第十届了,不管是从制度层面或者是从老百姓的认知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整个贵州17万平方公里生态文明建设来讲,我们的制度保障,我们的评估体系现在还需要继续去努力呢?还是我们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比较优化的程度,两位怎么评价?
喻理飞:我们现在很多的评价体系只是针对生态系统的健康,健康和服务是两回事,就像一个人的健康是你自身的,我健不健康,我抽管血我就知道我健不健康,那么服务是什么呢?是我们俩之间的关系,我为你提供了什么帮助,你为我提供了什么服务,这个是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
邱刚:比如说,我们森林资源的动态,我们石漠化治理的监测,我们水环境的监测,我们大气的监测,我们降水量的监测。这些监测都是围绕生态系统本身的健康进行检测的,谁都没有去关注这样的一个问题,我这个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什么,我们只有理论上知道它给我涵养了水源,它给我净化了大气,它给我降尘了,它给我吸收了多少二氧化碳,这些东西我们知道,我们没有监测体系去固定它有多大的量,这是我们存在的最大的一个问题,无论是从认识上,或者是从技术体系上,我们现在都没有具备这样一个完整的体系。所以说尽管农村有绿绿的山,清亮的水源,但是理念不跟上的话,同样会对我们的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而这样的破坏是潜移默化的,或者说是看不出来的,但是一段时间以后,它会对我们的生态造成更多的一种破坏。
记者:两位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来阐述了咱们贵州省目前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当中,所呈现出的几个短板,或者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困难。你们认为应该怎么办?
喻理飞:我觉得要建立我们绿色发展的指挥棒,我们所有的发展,要立足于绿色发展,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下,我们的工作就好开展。要建立一个大生态怎么转化成一个大产业的机制,通过我们的机制。邱委员说的确权,通过生态价值的转化,然后把它进入一个交易市场,到里面去进行市场化,最后形成一个由大生态变成大产业的这样一个制度体系,只有这样一个制度体系建立之后,我们才能够让金饭碗产生非常好的经济价值。
邱刚:贵州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应该从立改废这方面着手,因为制度建设是法律的建设,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一个基础。人们的意识、规则上升到法律层面后,不管是在我们的社会组织,还是企业单位,社会的全体,包括公民当中都能够成为一种奉献的准则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