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文化在大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姜刚杰
一、对文化扶贫工作的认识和探索
文化扶贫是一个育人工程。通过文化教育贫困对象,既是传授知识技能的过程,又是输入精气神的过程。贵州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很多,通过举办文化艺术节、培训专门人才等,可使这些原生态的文化传承下来,把这些优秀文化表达出来,可以增加其文化自信,达到文化励民的目的。我省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主要是打造从贵州西部经云南、四川到西藏沿线的文化产业走廊,可把旅游、商业、手工业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结合起来,造福当地人民。我们不仅要从物质上扶贫,还要从文化、教育、医疗和精神上扶贫,把贫困人口的精气神扶起来,内生动力强起来,让他们有自信心,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愿景。
二、2017年我省文化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为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2672万元为我省1336个贫困村配置设备。实施民族自治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2017年安排建设点1300个。为提升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面,对89个乡镇和183个数字文化驿站进行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省文化厅和团省委联合在我省深度贫困县中的极贫乡镇启动文化扶贫项目——春晖文化乡愁苑(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文化基地),该项目建设资金780万元,目前正在推进中。
二是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动文化小康建设。2017年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多彩贵州大舞台”展演季,在省内各地开展近50场(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并组织文艺小分队编排经典片段到部分极贫乡镇进行10余场广场演出,丰富了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各地结合地方特色文化,分别开展“文化宣传进村”“三下乡”“文化进千家万户”等走基层活动。去年11月下旬,省文化厅主办的“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助力脱贫攻坚”送欢乐到基层文艺巡演活动,分4条线路分别走进我省29个极度贫困县和乡镇。省文化厅组织指导省直院团开展文化进万家“三下乡”等系列演出活动,全年开展公益性演出近500场次,彰显了文化自信。
三是抓好人才培训,助推脱贫攻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将省级非遗保护经费从1600多万元增加到2600多万元。在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建立了面积达5000平方米的非遗展示馆。2016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文化厅牵头,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民宗委、省妇联五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贵州省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2020年)》,联动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并作为省政府“1+7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工作。截至目前,省文化厅、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民委、省妇联五部门共计完成17427人(次)的培训任务,总计投放1711.76万元。
此外,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为支撑,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贫困地区紧缺的文艺人才和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计划2016年到2018年,每年培训1000名文化专业人才,2017年完成了1402人次培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地方党政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地区着重抓经济发展,未把文化建设放在应有高度。二是长期以来投入不够,欠账较多。无论是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是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筹集都十分困难。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有馆(站)无场地现象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仅标准低,空白点多,运行质量也不高,特别是普遍缺乏必备的文化活动广场。四是人员不到位,专干不专。有的地区人员编制少,专业人员匮乏,乡镇综合文化站虽都有编制,但经常处于在编不在岗的状态。
在非遗传承和培训方面:一是部分市县的领导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地方尚未成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二是人才队伍不稳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不能固定保留在非遗保护工作岗位上,专职队伍缺乏。三是“重申报、轻保护”现象依然存在。四是经费投入不足,有些市县没有将非遗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仅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杯水车薪,难以为继。五是培训招生难。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人群培训的对象基本上是农民,很多农民由于忙于农活而不愿意参加培训,存在季节性空缺。六是学员接收知识难。非遗传承人群,大多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参加高等院校的培训,接受新知识困难。
四、几点对策建议
在公共文化方面:一是提高认识,完善设施,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的认识,提升重视程度,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设施功能,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资源共享和业务指导,帮助文化站充实服务内容。二是对照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大宣传,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服务标准,明确基本服务项目,特别是提高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维护和资源利用,加大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加大投入,充实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根据中央及省级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县乡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经费投入,充实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四是配齐人员,专职专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配备的规定,落实编制,配齐人员,确保专职专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一是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大力宣传和贯彻2011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财政投入力度,将非遗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提供保障。建议从税收角度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产业免税或降低税收。三是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非遗保护知识的培训,加大对非遗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使之不断更新知识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力度,督促各县市尽快建立和建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机构,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传习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科研合作,鼓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科研。六是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保存工作,通过音像、文字、图片、书刊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文化内涵进行多种方式的保护和传承。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文化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