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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1902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1-14

省政府批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近日,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批复中提出,要重视城镇规划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要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历史人文环境保护。

  省政府在批复中原则同意了《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化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47.5%,城镇人口190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州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0.4%,城镇人口290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5—290平方公里。要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各类开发区用地要纳入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批复中要求,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州域城镇化战略方针,构建以凯里市为发展主核心,“镇远都市区”、“黎洛都市区”为增长极,北部“凯里—黄平—镇远”、南部“凯里—榕江—黎洛”、东部“天柱—锦屏—黎洛”三条城镇发展轴和西部、东北部、东南部三个州域发展次区域所形成的“一核两极、三轴三区”城镇空间格局,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优化、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

  此外,批复还要求黔东南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各项建设和管理活动。要建立健全《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