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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4-12-04

科学保护开发 留住美丽乡愁


——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调研报告摘登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是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发展、同步振兴的重要抓手。我省是多民族聚居省份,有汉、苗、布依、侗、土家、彝、仡佬、水等18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4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6.44%;全省有12000多个民族村寨,其中民族风情浓郁、文化底蕴深厚的民族村寨5000多个,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省政协2024年专题协商调研视察考察有关工作安排,6月至7月,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组织委员和省直有关部门同志分别赴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开展了“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委员们对我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我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基本情况


自“十二五”国家实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以来,国家民委在全国共命名了165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中我省312个,占全国的19%,数量居全国第一;全省命名的“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1328个。全省民族特色村寨不但数量众多,并且兼具民族文化和生态的多重资源禀赋。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现代化为目标,持续加大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力度,扎实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保护特色民居、改善人居环境、传承民族文化等,有效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村寨保护发展工作,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高位推动,将民族村寨保护发展作为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纳入《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制定了《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文化旅游、民族宗教、住建部门建立常态化“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把中国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纳入金融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范围,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原则,重点实施100个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计划,2021年以来共支持177个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以来,全省整合各方面资金支持民族特色村寨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民族特色村寨通行、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的基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变化。

(三)文化魅力不断彰显。通过采取“民族特色村寨+生态+民族文化+旅游+N”模式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保护传承发展机制,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民居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节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节日活动、音乐舞蹈和民风民俗得到了常态化传承,部分工艺美术、特色食品、酿造等形成了产业化发展格局。

(四)群众“三感”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富口袋+富脑袋”乡村行动试点建设深入开展,让民族村寨发生了一系列显著变化,村民群众物质和精神实现双丰收,更加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纵深推进,成功创建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村、卫生村、交通安全示范村、森林村寨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民族关系更加和谐,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进一步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和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基层主抓、群众主体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自上而下制定行之有效的保护办法和管理措施,厘清职能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大督导力度。整合民宗、文旅、住建、农业农村、体育、消防等部门的支持政策,从“人财物保障”等方面对民族特色村寨高质量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制定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相关政策时,同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各行其是、单打独斗、重复建设。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传承发展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扩大省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加大民族文化资源挖掘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效应,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加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吸纳社会资本投入。

(二)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有序进行保护开发。将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与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旅游、文化建设、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结合地域特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分步实施”和“重点打造一批、建设一批、保护一批”的要求,落实好“一寨一策、一寨一规划”,着力推动民族特色村寨有序规划发展。进一步明确保护发展的重点,突出各村寨的地域、民族、文化等特色,立足资源禀赋推动差异化发展。加强规划的执行约束力,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对民族特色村寨的毁灭性破坏。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在不影响村寨整体风貌和总体格局的情况下,大力实施寨改、房改、水改、厨改、电改,提升民族特色村寨消防安全水平。加强数字化保护,推动全省民族特色村寨数字化建设,建立充实民族特色村寨文化博物馆或村史馆,完善特色村寨物质的、非物质的档案数据库。

(三)强化文旅融合,重点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借鉴“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的成功经验,以民族特色村寨为主要支撑点,把具有“民族特色村寨”与“中国传统村落”双重身份的村庄作为发展重点,按照“区域连片、特色鲜明、风情浓郁”“地域相连、特色相近、文化包容”的要求和“串点连线、成片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廊带文化建设工程,分类分批重点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用好“自然珍宝、文化瑰宝”两个宝贝,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业态升级、服务质量提升、盘活闲置低效项目攻坚等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发挥资源优势,做足精深文章,按照A级旅游景区标准推动民族特色村寨景区化建设。对民族特色村寨中缺乏特色的建筑,适当采取体现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民居元素”的方式进行改造,以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民族特色村寨常态化保护、活态化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宣传营销,提高民族特色村寨知名度吸引力和保护发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抖音、微信、微博、小红书等新兴网络媒体优势,兼顾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采取培养自媒体网红、制作小视频等方式,多元化、有创意地展现民族特色村寨丰富的文化底蕴,充分调动村民广泛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持续宣传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建设成效等,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浓厚氛围。深入挖掘民族村寨文化,将文化元素融入民族村寨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推动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加强包装策划和推介宣传,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等,持续提升民族特色村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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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九日,省政协民宗委一行在黔南州罗甸县大井村围绕“推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开展调研。


吴  睿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