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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2-06-09

福泉市政协:


“四字诀”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福泉市政协办


  近年来,福泉市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念好“写”“立”“效”“优”四字诀,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于“写”,开好“三会”夯基础

  开好政情通报会。坚持把知情明政作为写好提案的前提,在每年召开全会之前,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市政协常委会议,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同时,在全会开幕前,组织全体委员通过开展视察调研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会通报工作等形式,让委员知情明政,为撰写提案奠定基础。

  开好专题培训会。坚持每年召开提案工作专题培训会,帮助委员系统学习和掌握提案知识,进一步加深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帮助委员提高提案选题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增强委员履职使命感。同时,在全会召开前三个月,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引导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前选题、开展调研,避免会议期间仓促选题。

  开好选题协商会。在提案征集期间,要求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及界别、专委(办)至少组织所联系委员开展一次提案选题协商活动,通过协商产生具有共鸣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提案案由,明确委员牵头开展提案调研并撰写提案,从源头上提高提案质量。


聚焦于“立”,严把“三关”出精品

  严把初审关。市政协提案委将所有委员根据界别和地域设置20个初审单元,发挥联络组、界别、专委(办)的初审把关作用。通过初审合格的提案才能进入提案委账户进行复审,推动提案审查立案关口前移,克服了提案委一人审查的局限性,充分发挥了各初审单元负责人的集体智慧。

  严把复审关。市政协提案委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拟不立案和并案、撤案的提案,并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协商讨论。

  严把立案关。召开提案审查协商会议,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复审后的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努力推动形成高质量提案,确保提案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参政议政作用,实现了提案审查由“一审立案”向“三审立案”方式转变。


突出于“效”,坚持“三办”促落实

  充分协商,精准交办。明确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提案委兼职副主任,建立了市政协提案委与市政府办公室之间良好的提案交办协商机制,确保了提案工作在政协组织和政府之间的顺畅运行。市政协提案委除按时按质完整移交已审查立案提案资料外,采取协商的方式协助市政府办公室落实部分跨部门提案的主办、协办单位,助力提案交办的及时性、准确性。

  党政重视,重点督办。建立党政领导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制度,将所有提案按党政领导分工进行分解,由党政领导进行督办,确保提案办理件件有落实、质量有保证,起到了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

  主席会议领衔督办。坚持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每年明确10件重点提案作为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提案,组织主办单位、提案者、协办单位、相关专委(办)负责同志、界别委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士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搭建“请你来商量”平台,一改过去提案办理文来文往、解释性答复较多的现象。近五年来,福泉市提案办理协商覆盖面均达到当年全部提案的90%以上。


着眼于“优”,抓实“三建”提质效

  建立一个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对提案办理单位进行“三明确”“三同步”,即提案办理单位要明确具体牵头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制度,将提案办理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考核机制,联合开展优秀提案评选,积极构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

  建好一个平台。搭建福泉市智慧政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提案信息系统的智能化管理,通过及时在“政协资讯”中发布提案工作动态,在“通知公告”中及时推送提案相关学习资料和提案办理情况,实现了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的目标,减少了寄送纸质答复文件的环节,提高了提案办理的质效。

  建通一条渠道。充分发挥提案工作桥梁纽带基础性作用,主动通过信息平台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政协委员、政协联络组、各专委(办)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提案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改变了过去提案工作各环节各自为政、信息不畅的问题,形成了全市共同推进提案工作的合力,提升了提案工作的综合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