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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支持民企改革发展,贵州再放大招

 

□本报记者 田锦凡

 

  庚子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少地方封路、“封城”,诸多企业延后开工,产业上下游供应链失衡,生产经营几近停摆。

  在战“疫”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怎样综合运用行政、金融、司法等手段,减少疫情对民营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造成的经营困难乃至生存压力?贵州用一份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的实施意见,率先给出了答案。

  日前,这项由贵州省工信厅起草、题为“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从营造良好市场、政策、法治环境,促进民企创新转型、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7个方面,祭出26条详规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这些举措,均指向着力破解制约民企改革发展的突出困难问题,充分发挥民企活力、创造力,在当下无疑具有“信心胜过黄金”的重大现实意义。

 

积极营造“三大环境”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尽快出台《贵州省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办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政府对市场的行政行为;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切实降低投标交易成本……这是新政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提出的要求,责任单位包括省级发改、财政、市监、商务等部门。

  为落实好采购政策,贵州明确向民企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方面,新政要求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企体系,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业绩考评公示、创新产品评选、金融服务专项等行动;完善民企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引导民企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多渠道融资;健全民企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实施融资担保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力度等。

  其中,民营、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应付款方应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不得以经办人变更等理由拒绝或拖延;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确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

  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政要求健全执法司法对民企的平等保护机制,对涉及民企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强化对民企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一般应为民企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往来账户等。

  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中旬的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曾提及“依靠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如继续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一网通办”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100%等。

 

着力推动“两种发展”

  根据意见稿,贵州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市监局、科技厅、司法厅等部门将各司其职、担其责,着力推动民企创新转型发展。

  为引导民企深化改革,相关部门将携手推进质量、品牌、管理三大提升行动计划,对获省长质量奖、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两化融合”示范、绿色工厂等评定的企业,纳入三年培育计划予以对口帮扶;为支持民企加强创新,新政要求深入推进“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

  同时,相关部门将通过支持优强民企参与监管企业中商业一类企业、各级子公司“混改”,引导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开展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股改,加快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等,鼓励民企转型升级、优化重组,走“专特优精”发展道路;将符合条件的民企、项目及产品纳入“一带一路”重点企业库、重大项目库、重要产品库,支持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计划。

  据了解,前述政府工作报告亦提及制定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行动计划,今年拟新增市场主体50万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000户以上;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积极培育“隐形冠军”“单打冠军”及“独角兽”企业。

  引导民企聚精会神办实业、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推动民企守法合规经营、促进民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则是新政为引导民企规范健康发展明确的内容。

 

四措并举优政商关系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服务重点企业行动,用好服务民企直通车、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全面推开行业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鼓励优秀民营企业家通过选举担任行业商(协)会负责人。

  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执行机制。制定《贵州省建立健全企业家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商(协)会、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推动企业家积极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创新民企服务模式。建立以交叉考评为主、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民营、中小微企抵质押方式创新,突破融资征信瓶颈,缩短审批链条、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依法审理好与民企市场准入相关的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重视制止、纠正损害民企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对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确认、撤销,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反馈落实、行政审理白皮书等制度。

  “要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前述政府工作报告曾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