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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9-11-21

我省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新机制

 

  本报讯 (记者 何佼阳) 11月15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7年中央确定了贵州开展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贵州积极探索推行“净矿”出让,建立了“政府统筹、平台交易、部门登记”的矿业权出让新机制,改审批制为合同制,新出让矿业权全面实行了竞争性出让。

  “净矿”即“净矿业权”,是指矿业权出让前妥善处理好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公开、公平、公正”出让矿业权后,可快速办理探矿权、采矿权。

  改革试点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一张图”作用,汇聚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地、基本农田、禁采禁建区数据,实现了“四同一”(同一张网(络)、同一办公平台、同一张图、同一个数据库)管理,为净矿出让奠定基础;坚持“建库储备、保障供给,联查联审、政府统筹,市场决定、平台交易,合同管理、部门登记”原则,牢牢抓住资源配置市场化和矿业产业生态化两个关键环节,以绿色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为核心、以矿产资源规划为基础、以市场化为主线、以创新出让方式为重点,大力推行“净矿”出让。

  同时,建设“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全省矿业权交易规则,建立“政府统筹、平台交易、部门登记”的矿业权出让的新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出让市场;改审批制为合同制,招拍挂出让的矿业权,签订出让合同,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即可登记办理探矿权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