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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9期 本期25628版 当前B1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6-06

  近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有序开展,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领域,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权的监督,为全省公共利益保驾护航,筑牢了法治贵州的根基。

公益诉讼 法治贵州的助推器

□本报记者 曾 丹

全国首例:“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

  今年2月27日,“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传统村落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榕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这起由黔东南州榕江县检察院起诉的案件成为热点新闻——据介绍,该案是全国检察机关保护中国传统村落依法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关切的宰荡侗寨和归柳侗寨,是栽麻镇的传统村落。”榕江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去,这两个村寨吸引了很多游人前来观光,给村民们带来了不少的收入。但近年来,由于未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控制性保护措施,缺少正确引导,导致该村村容村貌遭受严重破坏,村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前来游玩的客人越来越少,村民的收入更是直线下降,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

  “我们深入实地进行了调研,发现宰荡侗寨和归柳侗寨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榕江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5月7日,该院向栽麻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但两个月后,这两个侗寨遭受严重破坏的问题并能得到解决。2018年12月28日,榕江县检察院便向有管辖权的黎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栽麻镇人民政府都认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起诉后,栽麻镇党委政府很快就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案,对全镇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切实整改,村寨的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这一案例的最大意义,在于唤起大家保护传统村落的意识。”榕江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是栽麻镇政府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做得最差,而是一时怠于履行职责。法律赋予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检察院的监督,积极回复整改意见。在限期内没有回应、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黔东南州是全世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最多样、最集中、又最富于原生态特质的地区,目前全州共有409个传统村落,占全省的56.41%,是我省传统村落最多的市州。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可以说是黔东南老百姓的‘金饭碗’。可是,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传统村落保护不力、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村容村貌受损、环境污染严重,影响村民增收,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黔东南州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全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该州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将保护传统村落纳入了公益诉讼工作范畴,一系列创新实践,成为我省用公益诉讼守护传统村落的重要工作“样板”。

  据介绍,2018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针对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64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通过开展传统村落专项行动,共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421吨,整改集中饮用水源地13个,保护被污染的土壤37.3亩,挽救传统村落古建筑、古文物20个,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落地14322万元,为黔东南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贵州举措:“公共利益”优先保驾护航

  今年4月初,德江县人民法院对沿河县检察院诉沿河县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对“沿河夹石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土建及安装与管材采购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违法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局继续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据介绍,2018年1月,沿河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3年12月以来,某工程建设公司在承建的一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工程项目过程中,因施工设计等种种原因,发生了污水侵害环境事件,极大地影响了当地民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时间长达4年之久。其间,该县环境保护局作为环境监管部门和环源环保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对污水收集池粪污直排乌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防治,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2018年2月1日,该县检察院向该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2018年3月20日该县环境保护局回复称,正在施工整改。但该县检察院先后多次对现场进行回访发现,被告并未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2018年10月8日,按照集中管辖的相关要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向德江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仅去年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411件,提出诉前程序7286件,提起公益诉讼69件,江口县检察院诉铜仁市国土资源局、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全国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5632件,采纳率97.25%。”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13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我省自2015年7月1日起,就在贵阳、铜仁、毕节、六盘水、黔东南、黔西南6个市(州)院的56个基层检察院展开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贵州7项公益诉讼主要数据均位列全国第一。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有序开展,继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监督力度,同时将食药领域列入重点范围。”记者在省检察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仅食药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就立案150件,办理诉前程序142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

  “创新线索发现机制,积极拓展案源,形成了有力的监督态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前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截至目前,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0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87件,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316件,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3.7%,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203家,恢复林地、耕地、水域等4.1万余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36余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13556余万元,有力助推了法治贵州建设。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后续跟踪,采取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整改落实,确保公益保护整改到位。结合实际,省检察院还设置了专门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织,有效增强了团队合作和作战能力,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夯实了基础。

助推发展:“敢于亮剑”聚焦民生热点

  “民有所呼,检察有所应。民有所盼,检察有所为。”省检察院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公益诉讼已成为我省民生利益保护的及时雨。通过公益诉讼,我省去年督促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94家,挽回复垦林地、耕地、水域2600余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万余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85亿余元。

  “通过提起诉讼强化检察刚性,对于行政机关怠于履职,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坚决提起诉讼,彰显公益保护刚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检察机关敢于“亮剑”,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贵州的公益诉讼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令人称道:一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职不再任性。试点中,对行政机关不规范履职行为,通过诉前程序督促其自行纠错;对逾期不纠正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法院裁判使其纠正,从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是强化公共利益保护,让公益保护触手可及。通过公益诉讼及诉前检察建议,促成行政机关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三是坚守两条底线,保驾大美贵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通过诉前程序或提起公益诉讼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在司法层面上丰富了“后果严惩”的路径选择。

  “为突出公益诉讼制度职能定位,我省还出台相关意见,将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领域,紧盯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等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权的监督。”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前不久,我省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针对非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非法占用、破坏长江沿线防护林,非法侵占长江流域岸线水域空间等突出违法情形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

  意见还要求贵州检察机关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农产品农药残留,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虚假标识,网络食品经营违法,以及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监督。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治理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措施,让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此外,意见还明确,检察机关要充分利用“智慧检务”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举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