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本报讯 (记者 王 吟) 5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18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水质、空气、声音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稳定并持续改善。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良。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优良比例达97.4%,与2017年同期相比,上升2.7个百分点;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92.0%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同比上升8.0个百分点;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同比持平;乌江干流的四个考核断面大乌江镇、沿江渡、乌杨树、万木四个断面的水质年度均值达到Ⅲ类,乌江干流水质首次实现总体达标;近十年来长期为劣V类水质的清水江重安江大桥断面平均值首次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赤水河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地称号。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9个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76个县城13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个数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均为99.7%。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9个主要城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8%,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AQI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兴义市(99.7%),最低为安顺市(95.9%);9个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全省88个县(市、区)AQI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7%,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85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比96.6%,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
全省9个主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昼间区域平均等效声级为55.3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2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8.4%,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71.2%。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家及省级重点辐射污染源在环境风险可控范围内运行。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从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各类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入手,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