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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8-12-07

长征中的特派员(上)

□张中俞

  军队是枪杆子,情报保卫是刀把子。本文要谈的红军长征特派员,在不少材料即便是当事人的回忆录中,也都只是一鳞半爪的。作为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活动单位和工作网耳目,其工作不可或缺,但人们却知之不多,俨然呈现神秘状态。

  一、政治保卫局成立

  1930年10月,红军保卫部队的前身——红军总前委特务队成立;12月,特务队扩编为特务大队,保卫中央机关和首长、警卫无线电台。1931年5月,特务大队改组成国家政治保卫处;11月,改名为国家政治保卫局(以下简称国局),负责侦查、压制和消灭一切反革命组织活动和清除盗匪,如铲除特务、搜集情报、肃清匪患、保卫首长等;12月,国局正式成立,先后设有秘书处、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王明‘左’倾中央为了更好地肃清根据地内暗藏的‘反革命’,将原有的中央政治保卫处改组为国家政治保卫局,……”据曾任红三军团政治保卫分局侦察科科长陈复生自述道(以下简称陈复生自述):“根据国民党新的统治方针,他们在全国推行德国法西斯统治手段,雇请了德国的特务专员,训练大批特务奸细,混入苏区与红军队伍中进行瓦解破坏活动。根据这一斗争形势的需要,党中央于1932年决定在红军中建立专门从事防奸保卫工作的各级领导机关——保卫局与特派员。”

  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国家政治保卫局是中华苏维埃组织的一部分,是苏维埃特别组织之特别机关。这个机关是在政府领导之下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与一切军事的、政治的、经济的反革命作斗争,和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一个机关。”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后,统一领导由特科主管的白区情报保卫工作和由肃反委员会负责的苏区情报保卫工作:培训和配备保卫首长的警卫人员(即特务员);防止意志不坚定者投敌;防止敌特混入红军;战后清查俘虏,防止敌特浑水摸鱼;在赤白交错区收集情报,并在部队驻扎时防止敌探、土匪破坏。

  据教导师特派员裴周玉回忆:“保卫局是领导与组织红军同国民党特务作斗争的领导权力机关,它的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并动员群众同破坏党的路线政策与党的团结的现象作斗争;二是对混入红军、苏区的奸细、特务及内部的叛徒、投敌分子,坚决进行斗争与消灭之;三是帮助地方建立与健全保卫机关与维护社会治安,肃清土匪的骚乱等;四是在敌区与边防区建立情报网,并物色人员打入敌区展开情报工作,以掌握敌人进攻与特务活动情报等。”据《李一氓回忆录》载:保卫局“要做中央政府和党中央机关的警卫工作,要担任监狱的看守工作,中央一级领导人的警卫员也要从这个部队选派。”据龚楚的《回忆》载:“国家政治保卫局的主要任务,是防止与取缔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巩固苏维埃政权。同时,它又负监视全体党员、人民与所有高级干部之责。有权随时拘捕、审讯、处决每一个被认为有反革命嫌疑的人。”

  国局的组织机构分军地两条线。第一,在军队,方面军设有保卫局,军团、军设有保卫分局,师、团、营设立正副特派员,连有秘密保卫干事,连队、机关有由特派员单线发展的网员。保卫分局与政治部、参谋部是平行机构,局长是同级副职。第二,在地方,省、县设有政治保卫分局,区、乡设立特派员。地方政府无权停止和改变国局的命令。第三,国局与下属各分局、特派员之间,实行垂直领导;特派员归同级政委领导,向上级汇报工作;保卫干事向特派员汇报工作。据陈复生自述:“方面军、军团设保卫局,各师、团设正副特派员,连有工作网队长,排、班有工作网员。这是一整套的独立工作系统。”据《刘明辉回忆录》载:“地方县以上、军队军以上设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以下实行特派员制。部队师、团、营都叫特派员,级别等同于同级副职,连以下则发展‘网员’,是秘密的情报员、监督员。我一边做指导员工作,一边做保卫工作。”

  在苏区肃反中,政治保卫局干部既不相信同志,又不深入调查研究,往往滥加罪名,严刑拷打,指名逼供,乱捕乱杀。据陈复生自述:“在当时许多指战员对保卫局的工作并不十分了解,以为我们这些保卫工作人员只是抓人、杀人的。”据《裴周玉回忆录》载:“保卫局初建时,由于缺乏经验与专业干部,加上教条主义的影响,仿效苏联克格勃的一套方法,……保卫干部佩戴的不是红领章,而是红布镶边,绿布作底的领章。胸前还佩着一块长两市寸,宽半市寸并刻有‘PBU’3个俄文字母锡铁皮制作的胸章(胸章佩戴一年后停止使用)。”

  二、特派员的出现

  通常而言,特派员是指上级派来负责或解决特定事情的神秘、权力大的人。

  在红军中,特派员是非常特殊和重要的职务,由对革命赤胆忠心的骨干来担任,随着红军保卫部队发展而出现。大革命失败后,出于安保需要,中共于1927年5月在中央军事部下面成立第一个情报保卫组织——中央军委特务工作处,由军委书记周恩来领导,8月由武汉迁往上海;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特别委员会,下设中央特科(全党性的对敌暗战的情报保卫组织)。这是弱势生存的必备利器,是被国民党杀出来的。1933年初,随中共中央从上海迁到中央苏区的中央特科人员并入国家政治保卫局;10月,国局成立政治保卫第二大队。

  根据《政治保卫的工作原则》规定,各基层特派员是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内的一个活动单位,在工作关系上绝对隶属于国局,充分体现其垂直领导关系。特派员的设置视情况而定,如团、营可设两三个特派员,是在上级给予的任务范围内执行一切工作的,其工作仅限于侦察以及逮捕的人犯,但无权判决。特派员也是政治保卫工作网的耳目,成为保卫局与群众的纽带,同时公开的以便接收广大革命群众或团体对于反革命及违叛苏维埃法令的分子的告密。他们可建立广泛的工作网,侦察可疑的人、事;调查管区内及附近的反动武装和豪绅的情况;把混入党、政府、红军中的坏分子检举出来,并向所属机关领导提交情况和提出意见。在紧急情况下,特派员可先拘捕人犯、破获反动组织等,然后再报上级核准。

  特派员、保卫干事、网员都需到国局接受专业训练,内容涉及政治侦察须知和检查工作等。只有那些政治上最可靠的人才能担任网员,任务主要是巩固部队和保卫部队安全,如收集情报、发现可疑分子、防止坏人组织偷枪逃跑投敌等。

  1937年西北政治保卫局颁发《特务须知》,把警卫员称为“特务员”。后有人觉得这容易让人联想到奸细,才慢慢改称警卫员的。据阙桂兰的《跟毛主席过万水千山》载,邓发于1934年对他说:“为了加强保卫工作,决定调你去给毛主席当特务员(当时警卫员叫特务员)。”1934年12月13日,《中革军委关于取消第二纵队,合编第一、第二纵队的命令》规定:“国家保卫局附特务队与红军工作部合在一起。”据《伍云甫日记》载:(1935年)“一月十二日……召集本局炊事员、运输员及通讯员、特务员分别开会,讨论整顿工作。”据宋生发的《我随陈毅同志打游击》载,“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七年,我给陈毅同志当特务员。”据《赖传珠日记》载:1942年“一月十一日……晚上召集特务员会议,研究他们的工作及任务。”1947年1月,358旅旅长黄新廷的特务员李银桥说:“我知道当特务员的责任,一是负责首长安全,二是照顾好首长的生活,三是绝对保守机密。”显见,“特务员”这一称呼,一直用到20世纪40年代。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