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尹静珏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翻开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部署中来谋划和推进,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创新。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笔者重点从战略层面、制度层面、技术层面探讨如何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上有序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此,全面深化改革中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以及各项制度、机制的建设与完善,都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方向与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针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上有序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积极发挥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的前提条件与基本要求。
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定与实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决策与制度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一是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要内容制度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规定:要“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但是,对于哪些问题一定要在此意见要求的“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缺乏一个明确的、清晰的界定。因此,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过程中,应根据中央文件,结合地方实际,用制度规定哪些决策和实施必须经过协商,并形成相应的名目清单,实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要内容的制度化。二是推进协商主体培育制度化。在协商民主的探索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协商参与者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造成协商结果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因此,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过程中,应当针对协商主体的培育建立相关的宣传培训制度,提高协商意识及能力水平。三是推进协商平台建设制度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因此,在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外,还可以采取委员约谈、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和智库专家及社会代表人士座谈等形式,对重大问题开展协商;通过协商会议、建议案、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能。
三、运用大数据探索与实践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新形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经过多年实践,已然成为我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利用大数据推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解决虚拟技术空间带来的困难和问题,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新课题。
以网络及大数据技术为支撑,选择或构建安全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平台,开展跨区域视频直播连线网络议政、境外连线语音远程协商网络议政、在线平台意见征集与反馈,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跨越部门、时间和空间的障碍, 扩大协商民主的参与群体,提高协商民主的开放包容,提升协商效率。很多地区对人民政协网络议政、远程协商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但在实践中也凸显出很多问题亟待进一步认识和解决:一是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泛化及形式化问题。在实践中,很多地区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简单地、表面性地理解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网络上开展的日常工作、政协委员个人微博微信、网上接受采访发表文章和观点、网络视频会议、纯粹的网民网络议政等。严格意义上的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应当对其议题的确定、开展的次数、参与的主体有完善的制度规范与流程程序,应当选择或构建保障信息安全的网络在线平台,能够扩大网民有序参与,并对协商议政成果进行反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和有关纪律。二是对海量信息处理分析不足易导致决策失误的问题。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形式的丰富,具有工具性的特征,其完善的目的在于提升决策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民主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议政与远程协商应当拓展成为可以通过数据模型和算法的构建与应用,实现对海量网络提案、意见建议信息的自动有效汇集、分类、处理、分析与成果反馈。可创新运用众包算法、人工智能技术,特别是深度学习方法以及图像识别技术等现代大数据技术来提升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平台信息聚集、清洗处理与分析、应用、成果形成与反馈的效率,提高协商议政水平,从而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休戚与共,命运相连,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则与之一体共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