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出炉——
破解发展瓶颈 增强发展动力
□本报记者 张 洁
近期,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比保险业“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起草保险业“十三五”规划有了两个背景变化,一是保险业的战略定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二是保险业的发展基础有了根本性提升。背景变化使得保险业“十三五”规划编制能够、而且应该立足于更高的起点,推出更多更具战略性和导向性的思路和办法,从而推动行业抓住未来5年的发展机遇,提升保险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稳步实现保险“新国十条”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目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建成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十三五”期间,保险业应深刻领会新常态所带来的趋势性变化,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加快提升保险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
在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方面,《纲要》鼓励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公私合营模式(PPP)、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在具体方式上,将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纳入了可运用范畴。
在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方面,《纲要》强调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机制,支持保险公司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鼓励设立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抵押贷款及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此外,《纲要》提出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建设保险资产集中登记交易平台的要求。
此外,因具有期限长、规模大、供给稳的独特优势,保险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助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险资金通过不同方式满足国家支持产业、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融资需求,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从而发挥支持国内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近年来保监会一直在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步伐,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拓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此次《纲要》中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进一步设定,对于保险行业自身、国内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将成为未来几年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监管履职的重要依据。
构筑完善民生保障网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两大支柱,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才能为民众提供更好的保障。相对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由于市场化程度高,运行机制灵活,发展商业保险能够提升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并且商业保险能够通过创新更好地响应新兴保障的需求。
“十二五”时期,保险发挥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撑作用。大病保险覆盖人口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商业保险在全国327个县市参与经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服务人数达8547万,受托管理资金80.3亿元。各地也纷纷运用保险机制开展扶贫帮困。
对此,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十三五”时期,商业保险将进一步协助国家大力构筑完善民生保障网,通过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多元化健康保险、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发展,从而实现保险业在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企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中的重要价值。同时,保险在扶贫方面具有特有的体制机制优势,做好扶贫工作是保险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将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保险支持保障措施。
深化各项体制机制改革
“十二五”时期,保险改革全面突破。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断优化,自保、相互、互联网等新型保险主体创新发展,全面实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可以说,保险业能够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并实现市场运行稳中向好,与保险业不断锐意改革进取、不断激发行业发展动力活力密不可分。但还应该看到,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还没有根除,行业粗放式发展方式仍在延续,制约行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加快深化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是‘十三五’期间推动行业快速发展、实现规划目标的基础和前提。”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直言,“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纲要》将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摆在突出位置,从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继续深化保险公司改革、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稳步推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全面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五个方面,力图推动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增强行业持续发展动力。
此外,《纲要》强调要进一步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要求,构建专业监管、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现代监管体系,完善保险“三支柱”监管制度、构建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而防范和化解保险行业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