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做到“五要”
□方家印
从2014年4月底开始,从中央机关到地方都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按照中央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第三阶段“严以用权”主题教育。省政协党组、省政协机关党组都进行了专题学习、专题讨论,达到了相互启发、提高认识、共受教育的目的。省政协机关各党支部也组织党员学习讨论,谈认识讲体会,使严以用权更加入脑入心,进一步成为工作的行为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切中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不懈追求。其中,“严以用权”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以指导和规范用权行为。“严以用权”,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坚持用权为民,依法依纪用权,按照制度、遵循规则行使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我们知道,权力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手中握着人民赋予的权,正确用权就可以为人民谋福祉,就会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就能够在人民中留下良好的口碑,甚至在人民心中立下丰碑。反之,如果用手中的权为自己、为家庭谋私利,为亲朋、为小团体谋利益,就必然要受到人民的反对和抛弃,就会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纵观中外历史,古往今来概莫能外。严以用权,我认为要做到以下5点:
一是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明嘉靖年间(1521年),河北无极县知县郭允礼写《居官座右铭》并镌刻于石,立碑于县衙:“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栗战书同志曾说,1983年他任无极县委书记时,始终以此话为“官箴”。古人也说:“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正是公正用权,才能不为私利所诱惑,不被邪行所巴结的重要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不能用权为私,以权谋私。从政为官者必须明白:官越大、位越高、权越重,担子就越重,责任也越大,监督的眼睛就越多,秉公用权就成为必须遵循的规范。
二是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是法制,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法律底线。领导干部必须在法律规定之内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这是正确用权、严以用权的起码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也不论权力多大,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这些改革措施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环节、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在“笼子”上接通“高压电”,不管什么人,若硬要伸手去触摸这个“高压线”,将关进制度“笼子”里受到约束的权力在制度之外用于谋私,则必然要“触电”,必受惩处无疑。这些年来,不论是抓出的老虎,还是拍下的苍蝇,都无一例外。要把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纪律面前没有特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刚性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坚定不移地遵循。每一名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要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为民用权,严以用权。要时刻牢记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做到用权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担当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三是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强调严以用权,不滥用权力,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其内涵、要义,把用权的纪律、目的挺在前面;强调谨慎用权,不乱用权力,不能理解为谨小慎微,有权不能用、掌权不敢用,而应该是为人民谋利益大胆用权,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果断用权。例如,当前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每一个领导干部就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贫困户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搞清楚所帮扶的地方、农户的贫困原因是什么,果断地因地因人制宜,科学地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热情地帮助制定发展措施,及时地帮助落实发展项目。在未来的5年中,要确保每一个贫困地方、每一个贫困民族、每一个贫困群众都不掉队,都能脱贫致富,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我们知道,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朴素情怀,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该甘当人民的公仆,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为此,要真正做“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只有这样,我们就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群众就会积极投身于扶贫攻坚战中去。
四是严以用权,要接受监督。作为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为公用权、秉公用权,依规用权、为民用权,我认为自己在大会小会上说做到了不算数,而是要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发自内心说做到了才算数。我们都清楚,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而有力的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心实意地接受群众的监督,时时刻刻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做到这几点,必须真正树立起权力是“人民赋予而不是自己奋斗得来”的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祉为快乐,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满足,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只有如此,才能用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杜绝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五是严以用权,要慎独慎微。领导干部严以用权,要做到手握权力、心有敬畏,哪怕用权带有小的违规、谋私、寻租行为,都要严格防止,坚决杜绝。否则,一次又一次地宽以用权、“带病”用权,就可能发展成为违规用权、违法用权、谋私用权。这就像受贿者先收受小恩小惠,自认为不会酿成大错而不加以节制,久而久之就会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由收小贿发展成受大贿,最终陷入犯罪深渊。严以用权,要慎独慎微,表里如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恶小而不为。这一点,对于省政协机关的处长们来说,是有普遍意义的。我们都会说,在政协机关工作,不管钱、不管物,更不像政府部门的处长管项目,想腐败都没有土壤。此话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其片面性。在省政协机关工作,没有行政权但有话语权。要行使好话语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调研,需要吃透上情、掌握下情,写好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向党委、政府建有据之言、献有用之策,靠“说得对”吃饭。在为政协委员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时,要始终满腔热情,周到服务,首问负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总之,严以用权,就是要始终做到依法依规用权,为民务实用权,清正廉洁用权,慎独慎微用权,使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严以用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