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大惠举力挺“政社合作”
政府持股占比低于50% 且不控股
本报讯(记者 田锦凡)6月28日,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在贵阳举行,总投资178亿元的10余个项目均以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建设,标志着贵州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改革迈出重要步伐。据悉,这是上周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后,全省首批基建PPP项目集中签约。
PPP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大力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加强合作,《实施意见》提出了6条具体政策:建立财政补贴管理机制,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PPP项目,地方财政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完善国库现金存款配置机制,将银行支持PPP项目的融资增量作为计算国库现金存款的重要因素;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整合部门现有专项资金,建立省级PPP引导基金,支持省级部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基金;采取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实行多样化的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下放和放开一批PPP适用范围的政府定价项目;加强政金企合作,各地政府可选择金融机构作为PPP战略伙伴,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资源的汲取与分配应以高效率方式进行。政府负责政策制定与规划,把政策执行落实于民间社区或私营部门,不仅可减轻政府长久以来的财政负担,又可将社区及民众力量引入公共服务进程中,以强化公民意识与社会认同感,同时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和建设、运营效率。《实施意见》明确,PPP模式主要适宜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包括供水、供气、供热、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物流仓储等交通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教育、旅游、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项目。
《实施意见》要求,已建成项目要积极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盘活存量资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已界定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适宜以PPP模式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要积极改造为PPP模式,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实现地方政府债务合理转化。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全省PPP项目库,由各级发改部门负责向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合作项目;建立全省统一的项目名录管理制度和财政补贴支出统计监测制度,依法严格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防止公共资产流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在特别目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低于50%、且不控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如遇不可抗力或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退出时,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确保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PPP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实施意见》的面世,标志着贵州PPP模式发展进入一个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新阶段。业界普遍认为,2014年PPP模式持续升温,今年将是PPP模式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元年。去年,贵州省积极组织20多个项目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全国性PPP示范项目推介,最终“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获批为全国性PPP示范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7亿元,完全按照PPP模式规范实施,目前进展顺利。
今年,贵州省拟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地下综合管廊、公路交通等15个行业领域推选一批全省性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PPP模式实施范例。4月10日,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暨金政企融资项目推介会召开,共推介计划总投资1628亿元的101个PPP项目和总投资15983亿元的2167个金政企融资项目,PPP项目涉及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金政企融资项目涉及能源、水利、保障房等,现场签约项目12个、涉及金额近5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