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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08-22

贯彻《决定》精神 31项前置改后置

贵州工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报讯(王 丁 特约记者 卜 锐)8月14日,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认真做好31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相关工作。

  通知指出,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文件。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办理营业执照后需要申领相关许可证件的,主动提醒经营者到相关部门申领许可手续。

  通知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与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接配合,强化信息交流、加强后续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