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官权力置于阳光下
清镇市红枫湖镇用制度杜绝“人情章”
本报讯 (吴胜岗 记者 刘启靖) 今年2月以来,清镇市红枫湖镇根据《清镇市行政村“两委”班子运行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村“两委”印章的管理力度,规范印章管理,使群众少了些折腾,少了些误解,多了些便捷,村干部也多了些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干群关系之间的隔阂得到有效消融和化解,在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中获得普遍好评。
“以前为了给娃娃盖个章领读书的贫困学生补助,从星期五白天去村办公室,晚上给村干部打电话,折腾了两天,问了好几个人,星期天晚上才盖到章,再晚一点第二天娃娃就交不了表,补助就办不下来。”村民彭玉科谈起这件事时总少不了几分抱怨,他说村干部整天带着章到处跑,不是把公章看成权利的象征就是服务意识不好,甚至有些村主任在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下乱盖章,盖“人情章”,造成很多恶劣影响,并一直期盼着公章管理得到加强。自今年红枫湖镇严格村“两委”印章管理以来,村民彭玉科说的这种现象不见了,他说:“现在每次去村办公室办事,都有人坐班,只要符合规定,随时都能盖章。”
“我们以前确实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事,但不管怎么拼命的干,只要因为盖一次章让群众多跑几次,我们的服务就会在群众眼中大打折扣,很难得到一个好评。”右七村党支部书记刘光富谈到镇党委规范公章管理时连声叫好,“现在,工作时间村办公室都有人坐班,只要符合规定公章随时能盖。现在群众对我们的怨言少了,工作推进中也多了些动力,少了些阻力。”
在严格村“两委”公章管理工作中,镇党委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三条措施。一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印章,印章由专人保管;二是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报镇党委审批;三是制作《红枫湖镇村党支部公章使用登记表》、《红枫湖镇村委会公章使用登记表》,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