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险与政府合作 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
□吕如庆
一、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是政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化安排,保护农业的重要政策工具。我省农业基础薄弱,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为被保险人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有利于减轻因灾导致损失给各级财政救助带来的压力。因此,我省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尤其显得重要和紧迫。
二、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
随着贵州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深入,促进了贵州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也给农业保险发展带来了机遇。尤其是2007年中央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在贵州试点,当年贵州人保财险承保能繁母猪152.3万头,承保率为93.23%,在全国人保系统承保数量中排名第5位,当年能繁母猪保费收入6916万元,对于贵州这样一个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实属不易。然而受2008年贵州雪凝灾害的影响,能繁母猪大量死亡,加之一些人为因素和道德风险,贵州人保财险当年能繁母猪保险严重亏损。2011年在开展种植烤烟保险试点中,黔西南普安等县因发生雹灾,农民种植的烤烟严重受损,当年支付烤烟赔款1200多万元。2012年烤烟保险试点县在2011年承保30万亩基础上增加到105万亩,采取政府、烟草公司、农民三方共同出资办理保险,为农民解除了种植烤烟的后顾之忧。仅2012年黔东南、铜仁17个县的58.3万户农民参加的政策性农房保险中,因各种灾害支付农房保险赔款1680万,政策性农房保险为农民灾后重建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加快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采取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模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根据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样化原则,在经营过农业保险的各保险主体中挑选一至两家综合实力强,网点齐全,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贵州要认真总结政府、烟草公司、人保财险、农民“四位一体”开办烤烟保险的做法,推动烤烟保险或其它规模型种植业保险发展。为贵州多层次保障、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长效保障机制的建立搭建框架。随着农业保险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可过渡到地方政府政策扶持阶段,即实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经营模式,鼓励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农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拓展农险渠道、扩大经营范围、实现农险业务良性循环。
(二)抓好贵州省农业保险“三大类、九品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配套资金的落实。2012年7月,财政部发文将贵州省农业保险“三大类、九品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补贴资金达5个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已对我省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共涉及玉米、水稻、小麦、油料作物、马铃薯、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和森林九个品种。但是,中央财政这5亿元的补贴资金,需要当地各级政府拿出相应配套资金才能使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起草我省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据悉,方案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并下发各地贯彻实施,如果今年能够完成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贵州“三大类、九品种”的80%农作物将得到保险保障。
(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的完善。要在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建立一个包括保险机构、财政、农村畜牧、农技、农经、农合社、农民等在内的合作平台,借助农业服务体系的技术支持和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依托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保障,多方联动,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建立多方衔接机制,解决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面临的人员少、查勘定损难、专业技术欠缺的困境,可以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体系的专业技术优势,形成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