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本报讯 (记者 王 吟) 12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据了解,我省岩溶发育,喀斯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62.9%,复杂的喀斯特地貌客观上使我省工业企业渣场和尾矿库选址困难,喀斯特地貌上的工业渣场一旦渗漏,不但治理难度大,且治理成本高。目前,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多用少”,对生态环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我省工业渣场、尾矿库渗漏已成为我省河流污染的主要环境问题。我省是长江和乌江上游的生态屏障,流域生态环境的质量关系着两江的生态安危。
《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是对国标的补充和细化,制定出了适合我省省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从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封场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全过程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行为进行管控。重点针对我省特殊地质条件细化选址要求,在合理选址的基础上加强从设计到封场全周期、各阶段的污染控制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满足我省工业化进程发展的需要,适应我省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同时新标准对提升我省整个工业固废行业防污、减污、治污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标准既是贵州省首个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工业固废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实施既是省委、省政府在两加一推进程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的结果。
据悉,我省修订的《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同步实施,这是时隔13年后对1999年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新标准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更新部分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解决了执行中和国家标准交叉重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