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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5-03-13

胡国珍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建议

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进行整合

  本报讯 (记者 潘 建 王 吟)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与农村的户籍界限越来越模糊,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接近,但补偿比例不同,老百姓对医疗保障公平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医疗保障制度迫切需要改变以城市和农村划界,以不同身份设计制度的方式,实现城乡统筹运行。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住黔全国政协委员胡国珍建议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进行整合。

  胡国珍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均属无固定收入或无收入人员,部分属于救助对象。2013年末我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2.96亿人、新农合参保8.02亿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前分别属于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管理,经办机构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统方面重复建设、重复投入,政策制定不统一,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一是个人筹资缴费上的差异:以贵州为例,2014年新农合每人每年缴70元,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分学生、低保户和其他人员按40元到120元不等。二是地方财政补助的差异: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县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46.76元、州级财政补助13.24元,省级财政补助85元。新农合县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0.84元,州级财政补助4.16元,省级财政补助40元。三是医治补偿差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封顶线是3万元,大病需要另缴40-60元。而新农合为15万元,大病无起付线、无封顶线。城镇居民每人每年报销门诊费为210元,新农合为600元。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巩固全民基本医疗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指导地方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完善管理服务,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明确这项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但是目前各地仍是各行其是,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五花八门,未能落实整合目标。

  胡国珍认为,整合应该从上到下,首先从国家部委开始整合,统一机构性质、名称,从中央到地方归口管理。

  胡国珍说,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统一管理,实现城乡医保一个网络、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个平台的统一管理模式,既方便参保对象,也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使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提高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水平、消除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的差别;推进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浪费;杜绝重复参保,套取国家医保资金行为;革除现行体制下的多部门管理,政策不统一的弊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医疗保障体系。

  胡国珍建议:鉴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分别由人社和卫计两个部门管理,部门之间有些问题不好协调。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名称统一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