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的意见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和《海关总署关于贵阳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有关事宜的函》的有关要求,省政府近日就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加快创新发展提出意见,明确了保税区总体要求、发展目标、支持政策等相关问题。
意见要求,要加快“四至”范围内和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到2014年9月完成一期围网1.02平方公里建设,有8个以上进出口额达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入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封关运行,当年有进出口业绩。2015年进出口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17年底完成围网3.01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美元以上。
据介绍,在简政放权方面,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审批能力,提出由省级部门下放或委托行使的审批事项,与省级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按照谁委托、谁监督的原则,省有关部门要做好跟踪、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贵阳综合保税区要将办理情况报省级审批主管部门和贵阳市政府备案。而综合保税区内非营利性的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一律划拨使用,工业用地享受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地价各项优惠政策,工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在满足我省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基础上再增加的,按照增加幅度,相应分别给予5%至25%的单项指标地价优惠。在贵阳综合保税区优先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创新的各项试点。
同时,省政府将对于贵阳综合保税区将提供外汇政策、金融服务、财税支持、土地利用、规划建设、人才就业、项目布局、简政放权等政策上和组织上的便利、优惠。
意见同时对牵头单位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