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培委员建议:
对贵州实施耕地保护差别化政策
□本报记者 王 吟
住黔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省政协副主席黄家培在调研中注意到这一现状:相较于周边省份,我省土地利用现状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但全省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低。为此,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黄家培委员提出对贵州实施耕地保护差别化政策的建议。
黄家培委员说,贵州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是“两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正积极开展喀斯特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工作。全省国土总面积1761万公顷,其中:山地占75.1%,丘陵占23.6%,盆地(坝子)仅占1.3%。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显示,全省耕地总面积451.22万公顷(6768.37万亩),土地垦殖率高达25.62%,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远高于与贵州同为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江西省和福建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到2020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6286.05万亩和5257.05万亩,分别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81%和19.91%,显著高于周边自然条件好于贵州的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省份。
全省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1.29等,比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低1.33等,与周边的四川、云南和重庆等省(市)相比分别低2.04等、0.8等和1.49等,整体质量差,土地产出水平低。陡坡耕地比重大,2018年全省15度以上的坡耕地179.46万公顷(2691.83万亩),占全省耕地的39.77%。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70.06万公顷(1050.9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5.53%,这部分陡坡耕地,耕作成本高,产出极低,已明显不宜耕种。
黄家培委员说,2014年至2018年国家下达贵州退耕还林任务1067万亩;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扩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通知》下达贵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628万亩。2018年12月《贵州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公报》显示,贵州目前仍有41.6万公顷(624万亩)严重石漠化耕地还在继续耕种,有继续恶化的风险,为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这部分耕地建议国家也新增纳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中。各项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完成后,我省耕地实际数量将下降。
为推进“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促进贵州喀斯特地区生态持续改善,统筹做好贵州省耕地保护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黄家培委员建议:
合理确定贵州耕地保有量。国家应充分考虑贵州独特的生态地位和特殊自然环境特征,结合石漠化严重、陡坡耕地多、耕地质量等别低、农业投入产出率小等现实省情,进一步扩大贵州生态退耕范围,将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不稳定利用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对纳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不再纳入贵州耕地保有量目标,据此合理确定我省耕地保有量。
合理划定贵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坡度15度以下的耕地是贵州优质耕地的聚集区,也是贵州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范围,建议坡度15度以下的耕地作为我省耕地保护重点,据此合理划定我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尽快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为确保粮食安全,调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建议国家尽快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