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省委:打通民企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大力支持民企发展壮大。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司法行政机关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提出了要求。
短板
民建贵州省委经调研发现,司法行政机关受诸多因素影响,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仍有不同程度的短板,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全省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虽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但法援、公证、信息化等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巨大的工作量需经常性加班才能完成;加之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不力,司法所建设及装备设施落后,高科技应用、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等,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还有很大差距,导致服务多为被动,主动为民企发展献计出力的不多。
法治宣传及落实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各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该工作虽被列入考核,但因负责督导的司法行政机关人员较少且兼顾其它工作,难以对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督查到位,导致普法宣传考核多停留在报送材料上,而深入企业督查较少,宣传实效性大打折扣。
民企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不健全。有条件的民企均未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仅靠发生地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十分有限,不利于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处理,不同程度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健康发展。
部门工作衔接机制不健全。工商联作为政府管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帮助非公企业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抵御风险、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及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与司法行政机关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衔接机制。后者对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纠纷调处等情况不十分了解,导致不能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及时、有效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企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从总体上看,贵州企业相对规模小、实力弱,尤其是小微、民营企业缺乏法律风险内控机制、法律意识不强,聘请法律顾问的不多。多数企业只有遇到纠纷、打官司时,才会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对法律顾问在项目前期谈判、合同签订、上市、融资、股权重组、规避投资风险、把握环保政策、调处劳资纠纷等方面可准确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在发展中不能有效预防、规避法律风险,造成不少损失;更有甚者造成企业职工群体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
建言
针对上述问题,民建省委建议从多个方面发力,不断强化民企法律服务——
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信息化工作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企的作用,依托12348贵州法网、12348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功能,开通民企权益保护法律投诉转接平台,及时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方便民企快速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企,为困难职工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主动作为,为民企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落实责任,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应严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法律进企业”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引导企业依法治企,增强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紧扣企业关心的热点、焦点、盲点法律问题进行宣传,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活动,营造管理层、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浓郁氛围;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送法到民企、讲法到员工、培训到法人活动,全面提高民企及员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依托黔微普法微信平台,为民企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及法律咨询,解答民企及员工的法律咨询等,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思维、价值导向。
完善民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在工商联、商会及有条件的民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企业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及时受理并调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初始,构筑非公经济领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帮助民企解决经营困难,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工商联应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衔接机制。在工商联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或联系点,由各级工商联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分类统计辖区内的企业涉法需求后,推送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涉法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投资及经营者提供丰富、优质的法治产品。
推动建立民企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必须推动建立民企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司法行政机关应精心挑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职业道德优的律师,组建民企律师服务团队,积极为民企推荐法律顾问、供企业选择。建立民企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帮助企业研究、分析涉法问题,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法律服务方案;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化解劳资纠纷;帮助民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法律顾问应努力为民企当好参谋,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在经营发展中规避风险、少走弯路,朝着更合理的良性方向发展。
今年省“两会”期间,经济界委员积极为贵州民营经济发展建言。(本报记者 姚晓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