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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5-01-15

以法治之笔绘“和美”乡村画卷


——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视察报告摘登


为全面掌握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推动以法治之笔绘好“和美”乡村画卷,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6月,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并邀请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围绕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赴贵阳市、安顺市开展视察。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当地有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委员们深入了解了各地农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下一步更好推进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以提高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推进村(居)民自治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村(社区)事务依法治理为切入点,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6月,全省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个、省级示范村(社区)1709个、市县级示范村(社区)7990个,并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

——黔南州“请你来商量”模式。黔南州政协聚焦党政中心大事、改革发展要事、民生改善实事、社会治理难事进行全局性谋划,搭建“请你来商量”平台,按照“利益涉及谁就和谁商量”的原则,在州、县(市)、乡镇(街道)、园区(企业)和村(社区)“五个层级”有侧重分类别选择协商议题,建立1个召集人+7类常任议事成员(政协干部、政协委员、驻村干部、新乡贤、群众代表、法律顾问、专业人士)+N个利益相关群众代表组成的“1+7+N”协商主体,对小到调解邻里矛盾、大到村里公共事务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有效助推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湄潭县“群众会+”模式。在以村民组(居委会)为单位召集群众开会商讨民生问题解决方案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丰富“群众会”的内涵和外延,整合农民夜校、道德讲堂、远程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资源,形成了“群众会+宣传教育”“群众会+集中诉求”“群众会+阳光村务”“群众会+推动发展”“群众会+新风培育”“群众会+制度建设”等“群众会+”的农村(社区)社会治理新模式,有效激活了农村(社区)的村民(居民)自治,推动基层事务依法治理。

——纳雍县“七人议事”模式。以自然村寨为单位,从寨老、家族能人中选出七人作为村民代表,协商解决村里的矛盾纠纷等问题。村里为“七人议事”小组设立了专门的“议事厅”,制定了议事规则,规定了议事程序,定期召开议事会议,会议内容全部公示,形成了“村支两委+村七人议事+村寨议事小组”共同讨论决定村寨事务的村民自治模式。为更好地整合资源,大部分村寨通过“七人议事”小组商议,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园艺、劳务、种植养殖、运输、环境卫生整治等村级志愿服务队,为村民提供志愿服务。“七人议事”变“代民做主”为“由民做主”,成为农民群众的“主心骨”。

——都匀市平桥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在辖区内的“水榭花都”小区500多户居民自发联名2次拒绝物业公司服务的情况下,社区党委选派人员进驻小区接管物业,依法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监督小组成员和单元长,构建“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单元长”的组织管理服务体系,通过规范物业费和公共收益“收、用、管”分离机制,有效化解了矛盾积怨,实现了社区管理提质。

——松桃自治县太平营观音社区“双语”普法宣传员模式。太平营观音社区是以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地,辖区少数民族占92.6%。社区“法律明白人”龙通元结合当地实际,以苗语和汉语普法参与法治社区创建,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双语”同普。针对部分苗族群众不懂汉语的实际,用苗语和汉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二是特殊群体特普。对刑满释放、越级非访等特殊群体,实行台账管理,定期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三是周边联普。与周边村寨共同成立联合普法工作专班,利用节庆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威宁自治县迤那“五星支书”模式。迤那镇党委副书记、五星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法律明白人”李仁兵探索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五步工作法”(宣传教育、排查登记、议事出策、调处稳控、回应回访)和民生事项“五单工作法”(居民点单、中心派单、全员接单、组织化单、群众评单),十多年来调解纠纷近1000起,被群众称为“五星支书”。


进一步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既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措施和载体,也是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教育引导乡村(社区)干部及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走出一条符合贵州省情、具有贵州特色的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之路,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增强基层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锚定重点任务、总结经验做法、精准分类推进,着力在解读式普法、案例式普法、分众式普法、移动化普法、艺术化普法、常态化普法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扩大“法律明白人”对象,把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并进行培训。加强属地基层司法机关与示范村(社区)的指导联系工作,通过安排“法律明白人”到所属辖区的司法所、法庭参与民事调解、旁听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

(三)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乡村(社区)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形成“需求、研判、反馈、供给”一体化精准普法运行模式,通过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社区)干部群众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重“创”更重“建”,对各县(市、区)的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充实内容,并明确为城乡“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基地,不定期组织其他村和社区观摩学习,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基层群众的利益表达机制,完善“恳谈会”“听证会”“接访”等制度,使基层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有效表达。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中找到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让群众在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得到实惠,激发基层群众内生动力。探索开展村(社区)工作评议制度,村(社区)支“两委”和党员群众年初分别围绕党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治安巡逻、文明新风等方面作出治理承诺,年底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双向评议,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凝聚社会治理合力。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开放、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

(五)进一步发挥政协“社区协商”和“院坝协商”作用。近年来,省政协立足专门协商机构性质定位,指导各市县政协开展“社区协商”“院坝协商”“园区协商”,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进一步总结“社区协商”“院坝协商”的成功经验,不断拓展协商渠道,努力丰富协商内容,培育增强村(居)民法治观念,助力村(社区)的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提高基层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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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6月19日,省政协社法委在清镇市视察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


本报记者  李昊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