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得准 立得严 办得实 督得真 评得好
——平塘县政协聚焦“五个环节”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 海
近年来,平塘县政协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持续聚焦“提、立、办、督、评”五个重点环节精准发力,积极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
着力推动提案“提得准”
充分利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会以及界别联络组活动等,强化政协委员思想政治引领,把好委员围绕党政所需、发展所要、群众所盼、政协所能撰写提案的正确方向,增强认真撰写提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始终高度重视提案撰写这项政协委员最基本、最重要业务能力的培养,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邀请省、州政协相关领导、专家对全县政协委员开展提案撰写培训3场。对提案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每年8月印发通知,让委员有充足时间酝酿、调研和撰写提案,11月通过会议、微信群等方式定期调度,努力保障提案选题方向精准、情况反映准确、问题剖析深入、建议切实可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会前征集到的提案占提案总数的85%以上。
强化审查把关
着力推动提案“立得严”
县政协严格落实《提案工作条例》相关要求,采取“三审”模式,认真开展提案审查工作。首先将收到的提案梳理归类交给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初审,对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提案及时与委员进行沟通完善,再由县政协提案法制委组织开展集中会审,最后提出审查立案意见,报主席会议审定立案,确保立案提案案由明确、情况准确、表述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有力推动了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审查提案224件,立案204件,并案16件,不予立案4件;其中,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不予立案1件,较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4件少了3件,委员提案的质量切实得到了提高。
强化统筹指导
着力推动提案“办得实”
县政协坚持将提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主席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适时研究调度推进。强化向县委沟通汇报,与县政府沟通协商,推动县“两办”行文印发提案办理相关文件,每年在提案交办会上印发通知,强调重点工作和具体要求,交办会后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推进落实,压实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责任,有效防止提案办理“重答复轻办理”和委员“被满意”现象的发生。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立案的95件提案均按要求办结并逐件答复委员,办复率100%,承办单位与委员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复的比例均达到100%,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达98.58%。
强化领导带头
着力推动提案“督得真”
为推动提案办理走深走实和成果转化,县政协不断坚持和完善提案督办工作机制。一是县领导领衔督办。每年从立案的提案中遴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提案,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分别领衔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指导和帮助。二是县政协主席班子现场督办。每年选取10件提案,由县政协主席班子成员采取实地视察、现场督办、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办。三是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通过承办单位对照要求自查、县政协提案法制委与县“两办”联合检查、县政协班子成员选取重点提案督导,从三个层级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重点核查提案实际办理情况和答复办理情况是否一致、委员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情况是否真实、提案承办单位是否对提案后续办理工作开展常态化跟踪问效等,有效增强了各部门办理提案的责任感,让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强化综合考量
着力推动提案“评得好”
县政协制定了《平塘县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提案评先选优的条件、内容、标准、程序等进行细化。在组织方式上,采取提案者评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双向互评”、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的方式进行。同时遴选优秀提案撰写人,在县政协有关会议上分享撰写高质量提案的经验和做法。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共评选表彰20件优秀提案和14家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涉及37名提案人,有效激励政协委员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发挥主体的作用。同时,积极选取典型案例,挖掘讲好提案故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