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省乡村振兴牢牢植根人才沃土
提案单位: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2021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民盟贵州省委组织一千多名盟员对全省88个县的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进行了调研,得出的结论是我省乡村现有劳动力的素质仍较低,其子女愿意留在乡村工作的大部分是高中及以下学历,20岁以后仍没有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村青年一代,将逐渐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人力资源。在乡村人才不可能大规模从外部引进的情况下,提升我省乡村人才的引陪力度是乡村振兴中刻不容缓的工作。民盟贵州省委员会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现状分析
目前我省乡村人才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乡村新型职业农民数量极少,还有部分不愿意参加国家技能鉴定;农技推广服务人才相对较少,年龄结构层次单一,职称普遍较低;农村专业人才老龄化、实用人才总量偏少最为突出,其次专业人才文化水平低、专业水平低。
二是社会人员投身乡村振兴人数较少,构成相对单一,刚毕业的大学生是乡村振兴社会人员的主体力量。
三是人才流失问题普遍存在,其原因主要为乡村收入较低,难以抵支。留住人才的关键在于加大愿扎根农村人才的扶持政策,同时加大大学生村官的宣传力度及更新村官的选拔制度,使有能力者居上。
对策建议
具体建议一:全面推进新时代乡村人才资源开发。
1.抓项目增强乡村人才资源开发实效。积极推动“一村多名大学生”、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涉农人才培养项目落地见效;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博士服务团、星创天地、大学生创业扶持等乡村人才支持项目,大力培育农业科技推广、科普人才。
2.建机制释放乡村人才资源活力。完善乡村人才编制、培养、管理、激励、保障及安居、乐业、创业、资助等制度体系,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以乡情亲情为纽带,引导、鼓励、支持工商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投资兴业、科研指导、法律支援、专技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3.强服务激发乡村人才服务乡村的内生动力。建立基层党委(党组)直接联系乡村人才的制度,加强思想交流和感情联络,营造良好的乡村人才工作氛围;完善乡村人才生活服务保障,实施乡村人才生活居住环境改善工程,结合乡村人才的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切实提高乡村人才的收入水平,让乡村人才安心安居乐业;建立乡村创业孵化组织,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多元化融资支持、创新激励、创业场租补贴等方式,为乡村人才创业提供支持政策;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实体、人才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事业;抓好新时代优秀乡村人才的评选表彰,大力宣传返乡就业创业、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为乡村人才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具体建议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做长期规划。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应做长期规划。在大力推进剩余劳动力专业培训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不同产业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特征,临时性或阶段性的劳动力需求,与长期稳定的职业需求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冲突;做到现在与未来兼顾,从根本上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找到稳定的职业出口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应被视作乡村人才培育的主旨——乡村人才培育不应仅停留在帮培育对象找到工作,应该是一项长期活动甚至会贯彻职业的始终。
2.加大人才培育的资源投入。乡村人才培育应立足于高素质职业人才的培养,应加大对农村地区人才培育的资源投入,提高现行方案的培育质量和水平;在人才培育项目设计和内容制定环节,应该针对具体对象情况以及培训要求,利用多种教学手段(生产现场教学、远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理论学习、实战训练、作业指导等)灵活进行并及时更新完善。
3.乡村人才培育应筑牢根基。从长期来看,巩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基础,提高广大农村地区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利用丰富的MOOC(慕课)资源,以及农业技术部门和高等院校提供的网络教育资源,为未来的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更多自主学习的机会。只有与城市地区居民获得同等的教育资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才的城乡差距和单向流动的不利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期稳定的高素质劳动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