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协商主责主业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安龙县政协“院坝协商”的实践与创新
□韦康学 黄胜平
今年以来,安龙县政协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把“院坝协商”作为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形成“有事来协商”“请你来协商”“上门去协商”,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良好秩序和浓厚氛围。
■深入实践,“院坝协商”有序推进
4月10日,县政协主席郑少典率队深入到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的建设项目——脱硫石灰厂进行调研,随后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协商座谈。这是县政协开展“院坝协商”的第一次尝试。这次协商,充分听取了该公司和脱硫石灰厂负责人反映的债务、用地手续办理难、资金紧缺等4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与会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出谋划策,最终形成了4个方面的协商共识成果。协商结束后,县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成功化解了该公司债务和融资问题,解决了6.37公顷用地手续问题,推动脱硫石灰厂建设项目全面恢复施工。
此后,县政协先后组织到招堤街道坡炎村、栖凤街道岩怀村开展“院坝协商”活动。如,围绕坡炎村养蜂产业困难问题、岩怀村场坝规划建设等方面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协商,并达成“坡炎村要积极探索养蜂产业发展模式,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户收入、助推乡村振兴积累经验”等多个协商共识成果,并得到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等大力支持,该村养蜂产业从原来的200余桶增加到500桶,年产值可达50万元,有力推动了村级产业振兴,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拓展外延,“院坝协商”赋予新的内涵
县政协将“院坝协商”外延拓展到机关、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进一步拓展了协商民主的渠道,丰富了政协履职内容。今年以来,县政协先后组织到栖凤街道大坪、栖凤社区和招堤街道官桥、硫磺、西龙桥社区及县住建局、县文广局等开展协商活动。
7月中旬,针对全县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政协副主席率队深入到栖凤街道大坪、栖凤社区和招堤街道官桥、硫磺、西龙桥社区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社区协商”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和行业部门对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意见建议。根据协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县政协先后组织到贞丰县、册亨县考察学习,形成了盘活各类停车资源、开辟新的停车资源、引进公司一体化建设、规划校园周边停车场建设等4个方面的协商共识成果,有力推动全县“智慧停车”工作的进程。
9月,县政协两名副主席率队到县文广局就兴义府试院恢复建设开展协商活动,实地考察调研兴义府试院恢复建设推进、运行情况,并采取座谈方式进行充分协商,形成了结合“加油文化”挖掘资料、尽可能保留安龙历史文化元素、尊重原址原貌、开放国学教育场所等的协商共识成果,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提升了安龙城市品牌。
■不断规范,“院坝协商”形成制度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院坝协商”方式,县政协制定了《安龙县政协“院坝协商”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协商原则、协商主体、协商场所、协商议题、协商程序、协商成果、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明确协商范围。在省政协明确的在农村一线开展“院坝协商”的基础上,结合安龙县实际,将协商范围扩大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一线,推动协商工作宽领域、多方位、全覆盖。
确定协商主体。每次开展“院坝协商”活动,按照“1+2+N”模式合理确定参与人员范围。“1”,指政协系统人员;“2”,指县直部门、镇(街道)干部;“N”指基层一线代表。参加“院坝协商”的人员范围、人数由县政协或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根据协商议题需要提出并确定。
落实协商场所。结合协商议题、协商人员等实际情况,采取“固定+移动”的方式,从村(社区)居办公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室、村(社区)居民家庭院坝、田间地头、工矿生产一线等地,灵活选取协商场所。
选准协商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困难问题、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社会矛盾等,按照问题切口小、民生关联广、协商可操作的原则提出协商议题,重点聚焦社会治理难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领域实际以及重大项目、企业发展等面临困难需要协商推动的问题。协商议题提出后,由县政协党组会议或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规范协商程序。协商议题确定后,按照“拟定协商方案、会议组织、开展协商活动”进行协商。在会议组织上,由县政协办或镇(街道)、机关政协工作联络组邀请有关参加协商活动人员。在协商议程上,按照“提出问题、交流互动、提请确认”程序进行,对达成的共识,采取举手或鼓掌的方式确认。
形成协商成果。明确协商共识成果落实的“成果审定、成果公示、成果推动、成果反馈”四个步骤。对审定后的协商共识成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将协商成果实施情况向县政协党组会议或主席会议报告,向基层单位、议题提出人进行反馈。
加强组织领导。“院坝协商”工作在县政协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接受州政协党组的指导。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总负责,分管副主席牵头主抓,秘书长统筹协调,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具体负责,县政协办及其他专委会、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机关政协工作联络组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