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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20-06-03

善“提”真知灼见 “案”显责任担当

 

——盘州市政协提案办理显成效

 

  盘州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三个着力”为抓手,积极运用提案形式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客观真实的提案,扎实高效的办理,为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李丰收

 

■牢树精品意识 着力提升提案质量

  市政协将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从源头抓质量。

  完善提案制度。将提升提案工作质量列入市委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的暂行办法》,从提案撰写、立案审查、办理协商、优化服务、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为提升提案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提案征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相关部门重点工作提前向全体政协委员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对委员撰写提案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委员把着眼点放到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上来,要求委员树立精品意识,结合自身专长,发挥聪明才智,认真选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提案。

  严格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立案标准,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细致做好提案立案工作。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予以立案;对不规范、不完整的提案,主动与委员和相关部门联系,提出修改意见,经提案者修改完善,符合立案标准后方可立案;对提案者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提案,作转来信处理,并及时向提案者反馈。

 

■创新督办方式 着力增强办理实效

  市政协坚持从制度和机制入手,在创新和优化提案办理督查机制方面求突破。

  优化完善督办机制。建立以主席会议督办和专门委员会督办的提案跟踪督办机制,加强重点提案的督办。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及各专门委员会结合调研、协商、视察等活动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并分别采取实地调研走访、听取情况通报、专题会议协商、座谈讨论等方式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相关建议的采纳和落实。

  建立集体提案督查机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大督查力度,全程参与集体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办理前,组织召开集体提案集中交办会,规范集体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提案办理中,积极主动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解决建议;提案办理后,积极跟踪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提案者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有效推动集体提案办理落地落实。

  加强沟通联系。坚持将“委员满意”作为办理提案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动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督促其及时与提案者联系,积极协调解决提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了办前沟通、充分协商,办中互动、全程协商,办后反馈、深化协商。充分发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在办理协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走深走实 着力优化协商渠道

  市政协认真落实提案办理相关规定,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工作全过程。

  注重协商前移。针对内容复杂、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提案,提前对接协商,邀请提案所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探讨,找准问题症结,确保交办准确。

  推进常态化协商。建立健全提案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承办单位有效沟通协商机制,把面对面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把反复沟通作为深化办理工作的有效路径,积极搭建多形式的协商平台,实现提办互动常态化。

  寓监督于经常性之中。注重把提案办理和政协各项履职工作相结合,市政协开展的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经常性履职活动,大部分选题来源于委员提案,通过组织委员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履职活动的开展,检验相关提案的办理成效,有力推动了提案建议的转化和落实。

  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提案109件,其中团体提案5件,委员提案104件。经审查,立案103件,未予立案的6件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参考。截至2019年10月,所有提案全部答复完毕,办复率100%。从办理结果看,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2件,占提案总数的31.07%;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准备解决的67件,占65.05%;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4件,占3.88%。这些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体现了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较高的参政议政水平,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参考,为改善群众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