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殷 勤
从现在到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和决胜期,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向纵深推进,但也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已成为“三农”发展的首要问题。脱贫先扶技、脱贫先扶人,从立足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强化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找准短板,正确把握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切入点
从全省情况看,培育工作推进还不平衡,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缺乏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设计。(二)部分县重视程度不够,理解文件精神有偏差,不能按照“渠道不乱、资金不变、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方式来统筹开展培育工作。(三)师资力量薄弱且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专业结构不合理,导致培育内容单一,培育不能有效区分层次。(四)受限于县级培育机构的条件,实训和观摩学习资源与理想基地难以匹配,使得培育效果大打折扣。(五)后续扶持政策跟不上。
二、加强调研,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及做法
贵阳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赴福建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调研。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评,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职能部门具体抓的良好格局。
(二)科学制定目标。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城镇化发展水平、农民投资能力和土地流转状况,科学制定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
(三)培育主体、形式多元多样。建立了由农业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农校、职业院校、农科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化培育机制,并加强了师资库建设,聘请素质高、专业理论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及专业技术骨干、“土专家”等组成师资团队;采取“教室授课+基地实习+考察交流”“田间培育+生产指导”等培育方式;选择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农场(合作社)作为实训基地,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
(四)出台扶持政策。每年选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免费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大中专学历教育;表彰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典型。除了在普惠政策上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金融信贷、土地流转、农业补贴、三农保险、教育培育、技术指导等方面也出台了一套区别于普惠制的扶持政策。
(五)严格项目监管。构建培育监管标准和规范,突出重点,加强督察,提出“专人、专户、专账、专项使用”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对培育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督促资金规范使用,杜绝了资金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培育过程的督导,建立各种表册、台帐,信息报送和抽检制度,收到良好效果。
三、多措并举,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业科技应用能力,提升创业兴业能力,实现从“输血”向“造血”功能转变,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农村脱贫攻坚的带头人,带动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要尽快出台《贵州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教育培育、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推动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政府推动力量。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委、财政、人社、教育、科技、金融、保险等部门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培育合力。二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坚持立足产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标准,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骨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手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强技能培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把回乡创业的大学生、青壮年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
(三)加强对县级培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资金“专款专用”的考核力度,把培育的质量和效果放在首位。一是对有意愿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农民数量及文化程度进行前期摸底并建立数据库。县级应合理有序分批培育,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实际设置培育内容。二是针对专业特点从省、市、县配备合理的师资力量,使技术和管理并重,实训与理论结合,做到培养一批、合格一批、带动一批。
(四)科学制定措施完善培育体系。统筹省、市、县各类教育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业技术学院为主体的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在培育模式上,注重提高实践操作技能,按照“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原则,积极发挥农民田间学校,农业远程教育,网络课堂等培育模式,提高参与性和实效性。
(五)健全培育工作长效机制。按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育、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的培育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政策,加大对获得认定证书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力度。一是产业扶持。整合涉农项目,引导各级各类农业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逐步形成项目带动产业发展、产业促进职业农民队伍壮大的相互融合的发展模式。二是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向职业农民流动。引导农村土地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支持和帮助职业农民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创建产业联盟等合作组织,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鼓励抱团发展,合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三是资金支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建立资金互助制度,引导小额贷款,提供贷款担保,开展生产保险,提高补贴力度等,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财力支持。四是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职业农民制度。将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科技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明确跟踪服务内容,帮助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技术指导服务,解决经营主体的实际问题。
(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大意义,提高社会认知度,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脱贫攻坚中的排头兵作用。鼓励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骨干的专业合作社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经营主体带领贫困农民积极与农业龙头对接,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品牌农业、示范农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有效解决贫困农民缺技术、缺资金、缺管理的现状,形成产业扶贫的良性循环机制,构建精准扶贫对象就业、创业的好局面。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民革贵阳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