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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495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9-01-27

凝心聚力谋良策 资政建言助发展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部分提案的提出及办理摘登之二

  编者按:政协提案,是委员履职尽责的智慧“结晶”,是委员参政议政的有效“利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的深入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722件,立案并交办696件。一年过去了,对于这些交办的提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落实情况如何呢?本报特对省政协提案委提供的12件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情况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第176号提案 提案人:民建界别

  关于加强贵阳北站规范管理实施有效整顿形成对外开放形象窗口的建议

  提案内容:贵阳(高铁)北站是贵州实现快速发展、后发赶超,进入高铁时代的标志,是贵州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代表着贵州的形象,体现贵州历史性变革,但是贵阳北站亟需规范管理。当前,车站管理缺失,周边环境与贵阳北站现代化建设程度明显脱节,出现“一流设施、三流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贵州对外开放、建设内陆开放试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形象。一、扛起政治责任,增强建设贵州改革开放窗口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二、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优秀管理团队经验;三、强化部门协作,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四、突出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

  针对提案的建议,贵阳市人民政府回复:针对旅客反映北站功能区标识标牌指示不清问题,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区域内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整改,并于2017年5月邀请专业设计团队进行设计论证和调整完善。我市采取行政命令、绩效考核、奖励补贴等机制对出租车公司提出要求,引导、鼓励出租车日常及高峰时段多到北站载客。贵阳北站停车场最初设计为三进二出,根据实际情况,为缓解停车场拥堵问题,由原来的三进二出改为二进三出。车辆进入停车场,实行按时计费。停车场三出口改造为六个出行通道,高峰时段同时开放停车场六个收费口,在高铁集中到站,车辆接站高峰期,采取停车场拥堵超过10分钟立即免费放行等应急方案,确保各出口畅通。现已增加云支付的缴费方式,同时正在增加ETC、无感支付等多种智能支付方式,以便提高缴费通行效率。广场设置防撞球和栅栏进行闭合管理,与此同时,考虑旅客进站的需要,结合交通秩序治理需要,设置单向进入通道,实行只进不出。以此进一步压缩非法营运空间,规范站前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力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成立了80人的联合集中整治护卫队,集中在出站口、出站通道、西广场对“喊客拉客”、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持续深入整治,并在客流到达高峰期(下午16∶30—夜间22∶30),增加巡逻管控频次,突出重点,全方位、全覆盖对喊客拉客、非法营运等进行强化管控和打击,效果显著。

  下一步将不断完善北站出租汽车运力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应用北站出租汽车调度平台对北站乘坐出租车的旅客出行需求规律进行分析,提高调度精准性、科学性,在小长假等客流高峰期运用行政指令调度出租车到贵阳北站载客(春运期间每天行政指令调度1200台出租车到贵阳北站载客),方便乘客出行。同时,进一步加快贵阳北站东广场出租车功能区建设,并在设计和建设中充分听取专家、企业、驾驶员的意见,确保出租车功能区配套设施的便捷性、科学性和超前性,最大化方便旅客在贵阳北站的出行。持续加大对贵阳北站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北站周边违规停靠社会车辆的整治,加强对出租汽车等营运车辆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同时针对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拟招聘部分协勤人员补充北站运管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北站非法营运车辆及合法运营车辆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北站良好的窗口形象和规范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对贵阳北站的整治合力,实现贵阳北站一流的设施、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的建设目标,树立贵阳北站良好的窗口形象。

  第231号提案 提案人:民建贵州省委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对策建议

  提案内容:民营经济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福利,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但政策落实难;政府重视程度不够;资金短缺,融资贷款难;产业结构层次偏低,市场竞争激烈;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不高;招人难、用人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引导,增强民营经济活力;降低成本,为民营经济减负增效;加大宣传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积蓄后劲;探索民营企业扶贫模式;做大做强民营企业;有计划、有重点的培育市场主体。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回复:省经信委将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宣传贯彻工作机制,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贯工作。建立督促指导机制,增强法律宣贯工作的实效性。将充分发挥贵州省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合力推动有关中小企业各项法律政策落地。推动各市(州)结合当地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将充分发挥省非公经济发展改革专题组办公室作用,会同专题组成员单位继续深化非公经济发展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措施,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同时,结合非公经济发展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运行协调服务机制。将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协调。将会同有关单位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破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歧视性限制和隐形障碍,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省经信委将充分发挥中国中小企业贵州网(贵州非公经济网)的骨干作用。完善服务平台,以“1+10+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基础,将骨干网络延伸到县(市),提高中小网信息覆盖面和服务面。推动各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充实人员力量和服务内容,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作用,提供好财务管理、融资、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培育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中国银行贵州分行、邮储银行贵州分行、民生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促进银企对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托工信部领军人才培训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加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培训。同时,配合省人社厅继续开展好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省经信委与《贵商》杂志社合作,2018年至2019年在《贵商》杂志上,分设《星光行动》、《专家解读民营经济政策》、《企业案例》三个栏目宣传民营经济政策和企业家精神。同时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日活动,围绕法律宣传、政策解读、管理提升、融资对接服务等内容,组织举办相关培训。优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争取省级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促进龙头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完善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人口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带来的实惠。扎实开展产业扶贫,重点帮扶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龙头企业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信托。依托工信部领军人才培训、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结合我省大扶贫战略,加强涉农企业适用技术专业知识培训,促进产业扶贫。省经信委将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发展改革专题组牵头单位作用,会同省国资委推进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合理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良性互动新途径。积极培育和打造地方特色知名品牌。以特色食品、天然饮用水、茶叶等行业为重点,探索打造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建立管理标准,规范企业发展。其中,水、茶叶行业各打造1至2个主导品牌,具备条件的市(州)各打造2至3个知名品牌。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推进优势企业集团化发展。充分利用既有省内知名品牌,发挥带动效应,以特色食品龙头企业为载体,促进工业与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将大力实施百亿民营企业培育工程。拟定工作方案,确定培育企业名单,加大扶持力度。择优扶持,制定阶梯培育计划,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星光”培育行动,五年内滚动培育成长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万户以上。制订分级培育计划,其中,省级重点培育2000户,市(州)重点培育8000户,在全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省经信委已建立机关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将以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促进企业发展为主要形式,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第234号提案 提案人:贵州省工商联

  关于大力推进“消费扶贫”的建议

  提案内容:2018年1月,以全国工商联、贵州省政府为主办单位的“全国‘万企帮万村’消费扶贫启动仪式暨东西部协作支持贵州发展现场会”在贵州召开,为我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开辟了一条新的、可持续、有效的途径。“消费扶贫”的理念是由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年提出,全国各省市都开展了相关的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消费扶贫的理念主要还限于扶贫体系内,尚未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产品标准化问题;二是信息对称化问题;三是社会信任度问题。提高消费扶贫农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完善参与消费扶贫企业的政策支持;形成企业与村民的“利益共同体”;大力推广供需对接的信息化平台;尽快建立消费扶贫的监督体系。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扶贫办回复:由省商务厅牵头,成立了贵州省绿色农产品促销专班,会同质检、科学院、农委等部门开展绿色农产品认证和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2881个农产品获得认证并纳入贵州绿色农产品推介平台,270个农产品纳入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统一的贵州农产品品牌管理体系,优选蛋禽、食用菌和蔬菜等作为统一对外宣传的重点农产品,逐步打响黔货品牌。自省委、省政府发布“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以来,各地将财政扶贫、“小额扶贫信贷”、土地流转费等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农户,投入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发展产业,通过农村“三变”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以分红形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目前,全省968个乡镇2523个村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全省4149家茶叶企业中,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或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有2800家。贵阳市已完成“村社合一”建设423个,占目标任务的73.57%。遵义市20个省级深度贫困村已全部建有合作社,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63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994个、家庭农场1582个,毕节市使用扶贫资金的产业,70%以上纯收入分红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搭建平台渠道帮助农产品集配企业与学校、机关、部队、医院、超市、国企有效对接,学校、机关本地农产品采购率已由原来的20%左右提升到48%。依托市场主体在全国重点批发市场设立4个分销中心,在云南和越南老街省、海阳省设立海外分销中心,构筑贵州农产品的“直供泉水池”。依托省政府与三大电商巨头战略合作机制,推行农产品直采、微菜场等新模式;2017年通过线上销售的黔货超过130亿元,同比增长了74.4%。同时,贵州电商云积极承担电商扶贫工作,陆续开展了中央电视台贵州广告精准扶贫、“电商扶贫·县长在行动”、入驻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等工作活动,有效的扩大了我省农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目前我省贵阳市、六盘水市、黔南州已有27家超市实现生鲜食品二维码追溯。还将重点指导贵阳市观山湖区开展食品流通智慧监管工作,并逐步在全省推广,全力推动“消费扶贫”。

  第304号提案 提案人:李莉

  尊重生命、加强医疗机构护工管理的提案

  提案内容: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也是因病进入医疗机构的病患依法享有的权利。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医疗机构中取得护理资质的护理人员数额与进入医疗机构治疗的病患人数比例失调,加之某些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需要照顾,护理工人这一特殊群体应运而生。但是,由于医疗机构是治病救人、帮助病患早日康复的特定场所,护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才能护理患者,尤其是对特殊病情的患者护理人员除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有全面的护理知识,并按专业护理程序进行护理,有的病种患者还有特殊的护理等级及护理要求。现实中每一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着护理工人替代专业护理人员工作的情况,还存在医疗机构中相关人员与护理工人以向患者或患者家属收取费用总额按比例分配的情况。这种现象无疑会直接影响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信誉,严重的还可能损害患者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伤害和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埋下医患纠纷的隐患,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议: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应从尊重生命、关爱患者的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中护理工人客观存在的问题,整顿护理工人服务市场、规范护理工人的管理,并按程序和规定进行相应培训和合理价格指导;依法制定管理规定,明确护理工人有偿服务的范围,严禁医疗机构用护理工人替代专业护理人员护理病患;不折不扣地执行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取得护理资格持证上岗制度,保证需要护理的病患得到专业及时有效的护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认识,从源头杜绝漠视生命的行为;从严治医严格查处医疗机构人员与护理工人恶意串通、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公正解决医疗机构中由于违规使用护理工人替代专业护理人员产生不良后果引发的医患纠纷,避免更多矛盾导致的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对损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移法机关,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卫计委回复: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惠及更多患者,加大护工(护理员)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一是全力配合省人社厅,协助做好护工(护理员)的培训工作。按照《贵州省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7〕36号)、《关于建立健全产业精准扶贫机制的意见》(黔委厅字〔2017〕83号)文件要求,省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2018年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的指导意见》(黔培发〔2018〕2号),全省计划培训输出1万人以上紧缺劳务人员,其中护工(护理员)是重点培训对象。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各大医院沟通,规范护工(护理员)的队伍建设。在机构管理方面,加强医院与用工正规的护工(护理员)管理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医院护理部与公司协同配合、加强管理,双方共同制定护工管理条例、奖惩制度及考核细则;加强评估与考核,护理部参与评价、督查公司护工的管理及服务优劣,不允许“黑护工”出现;护理部设专管人员对护工进行管理,同时护工管理公司也派遣常驻医院的管理人员,定期由护理部、护理公司及患者或家属,对每位护工的表现共同进行考核。虽然护工的聘用、薪酬、管理由护工管理公司负责,但医院管理层有建议及监督的权利;注重细节管理,做到护工服务不脱节。护工管理公司以承担法人责任为基础,保证患者或家属与护工管理公司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时间,护工管理公司派出的护工在为患者服务中服务质量、工作时间均有保证。即使护工因故缺岗,护工管理公司会为患者及时安排补位。在护工质量方面,各医院护工(护理员)必须要经过统一正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护工上岗证。所有的护工(护理员)需凭证上岗。同时加强护工(护理员)继续教育培训。在各医疗机构,由护工管理公司的业务总监与护理部共同制定护工业务学习计划,每月定期开展对护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在权益保障方面,配合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护工(护理员)护理服务价格政策,做好护工(护理员)服务价格制定,根据患者的不同需求明确收费标准。要求各医疗机构逐步提高医院护工的劳动报酬,督促护工管理公司兑现护工劳动所得;注重职业保护,通过医疗机构及护工管理公司双方共同提供劳护用品、定期体检、开展疾病预防知识培训等方式增强护工的职业疾病防护;我委和劳动保障部门一起协商联合,加强对医疗机构及护工管理公司的监管,确保护工合法的劳动权益。护工管理公司应与护工签订政府规定的用工合同,要详细约定合同时间、薪酬、社会保障及福利等内容,保障护工的基本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医院护工(护理员)管理的监督。将各医院对护工(护理员)的管理工作纳入到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中,并且每半年对各医院护工(护理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和评估,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医院将会进行通报。

  (卢春勤 潘 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