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政协提案,是委员履职尽责的智慧“结晶”,是委员参政议政的有效“利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的深入推进,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722件,立案并交办696件。一年过去了,对于这些交办的提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落实情况如何呢?本报特对省政协提案委提供的12件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情况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凝心聚力谋良策 咨政建言助发展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部分提案的提出及办理摘登之一
025号提案 提案人:民盟贵州省委
关于我省大扶贫战略行动中值得关注的4个矛盾、7个问题
提案内容:贵州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扶贫开发的一个主战场,特别是贵州作为一个多民族的贫困地区,使得我省面临的扶贫攻坚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当前的扶贫工作当中存在4个矛盾,7个问题,值得关注。四个矛盾是指:1、贫困线标准与民族地区多维贫困的矛盾;2、精准识别的正式性与基层实践的非正式性的矛盾;3、业绩导向的“要我脱贫”与贫困主体参与不足的矛盾;4、政府扶贫与第三方社会组织缺位的矛盾。7个问题是指:1、产业扶持同质化与市场化不足的问题;2、农村劳动人口的城镇化流动与新村建设空心化问题;3、贫困群众脱贫可持续性问题;4、特色产业发展问题;5、教育扶贫问题;6、扶贫均衡化问题;7、非扶贫对象的扶持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将扶贫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相均衡,短期绩效与中长期绩效并重,辩证把握扶贫与扶智、扶志的关系,将基于能力与资产建设的开发式扶贫与兜底式的救济型济贫相结合,多管齐下,精准施策。在推进产业扶贫中高度重视科技扶贫、绿色扶贫,引入项目以可持续发展为考量,保证“绿水青山”与扶贫脱贫效果并存。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扶贫办回复:扶贫开发脱贫攻坚要通过在当地发展扶贫产业,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务工拿“薪金”,土地流转拿“租金”,合作经营拿“股金”,多途径多渠道提高贫困群众经济收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通过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教学质量,以知识改变命运,通过加强贫困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从而使贫困群众真正走向自尊自立自信与自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精准识别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识别程序要“准”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程序,严格做好精准识别的“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等相关工作,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又要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灵活把握“特殊群众”和“边缘群众”的识别,确保识别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逐步完善扶贫方式,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鼓励“送钱”、“送米”等物资扶贫,而是通过宣传引导教育,根除其惰性思想,使其不断走向自立自强自足之路;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增加乡村就业岗位,吸引青壮年劳动力回乡就业创业,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适度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地区的扶贫,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精准识别与评估,参与扶贫项目的落地实施与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弥补基层公共人力资源不足和财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各地资源优势及民情实际,通过“支部+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进实力企业,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既可有效解决产品同质化及产销问题,降低贫困群众的市场风险,又可增加贫困群众增收途径;鼓励群众大规模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互联网+”的经营模式,实现“订购—生产—加工—包装—配送”一体化,大力推动黔货出山,弥补民族地区远离市场的劣势;“空心化”后的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同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鼓励有志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就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推进土地承包权流转,加强农村建设金融支持,增强农村发展的自身造血功能;“空心化”后的农村基层组织非常薄弱,难以承载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收入待遇,鼓励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学习;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关系,从东部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吸引青壮年劳动力回乡就业;通过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落地,增加就业岗位,鼓励群众就近长期务工,让贫困群众可持续性增收,从而实现长久脱贫。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就学工作,不仅要让贫困群众子女读得起书、上得了学,更要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升学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度拓展与延伸贫困适龄人口的文化素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及创业素质教育,以中高职教育为依托,全面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素质,有效阻断民族地区贫困的代际传递;根据各地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结合各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创新帮扶方式,进行“混搭”帮扶,混合编组,市(州)、县单位混合,职能部门和非职能部门混合,大单位和小单位混合编组,在资金和项目配置方式上,相关部门做好制度设计,合理调配资源,有效解决大水漫灌和缺水饥渴问题。尤其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村派人,因势利导;针对非驻点扶贫村的贫困人员,成立扶贫机动小组,专门负责某一片区此类人员的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工作不漏一人,不掉一户;针对驻点村的非贫困群众,成立致富指导组,负责对此类人员进一步致富的指导和帮扶。
038号提案 提案人:陈建强委员
加强贵阳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贵阳市垃圾分类处理实际比率很低,分类垃圾筒仅是个摆式。一般老百姓也较难分辨哪种垃圾可回收,哪种垃圾不可回收。建议:设立社区垃圾分拣中心;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管理;重新设计、全面更新贵阳市(先从社区做起)的分类垃圾筒;在社区推广分类垃圾获积分得奖励活动。
针对提案的建议,贵阳市政府回复: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8〕10号),贵阳市垃圾分类工作将率先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覆盖各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在住宅小区、院落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在居民小区设立宣传栏、设立社区垃圾分拣中心、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鼓励居民和社区积极开展分类生活垃圾。
为打通前端分类到终端处理的产业链,加快环卫体制改革,贵阳市已实施“一体化大环卫”改革,推行一个片区由一个市场化企业承担生活垃圾从产生源头到终端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整个环卫产业过程的环卫管理模式。形成生活垃圾“扫、收、运、转、处”全覆盖、无死角的一体化大环卫体系。目前,已完成了“六区一市三县”及经开区和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一体化大环卫”的市场化改革工作。依托“一体化大环卫”市场化改革成果,将按照垃圾分类运输要求,将现有的城市环卫收运体系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个网络有效衔接,融合发展,突破两个网络有效协同发展不配套的短板,实现垃圾分类后的减量化和资源化。
贵阳市已于2014年在乌当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城区试点工作。采取“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区发动、居民行动”的“四方联动”机制,通过发动社区居民自愿成为“收废网”会员,每月免费向会员提供可降解垃圾袋,垃圾袋上贴有“条形码”(上面有居民的姓名、住址、邮箱及联系电话四项信息),居民在家中分好类(分为三类: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及其它垃圾),经工作人员扫描后,对垃圾实行有偿回收,按厨余垃圾0.05元/斤,可回收垃圾0.1元/斤,在会员卡里进行积分,居民获得积分后可到固定商家去用积分抵扣现金。下一步将在全市各区(市、县)全面推广乌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将打造20个垃圾分类示范点,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出适合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模式。
054号提案 提案人:民革贵州省委
关于大力推广使用磷石膏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建议
提案内容:磷石膏是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磷石膏不会被氧化分解;不会与其他物质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和固体;但磷石膏中的水溶性磷和氟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极大,且大量硫酸盐的溶解亦会改变水体水质。鉴于磷石膏堆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省政府已对产生磷石膏的企业实行磷石膏“以用定产”政策,要求磷石膏生产企业从2018年起,每年产生的磷石膏必须全部进行利用,实现磷石膏的零排放。而磷化工是我省重点支柱产业之一,其持续稳定的发展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五年,我省磷石膏产生量均在1000万吨以上,2016年产生量达到1235.19万吨,而综合利用量仅综合利用585.49万吨,新增堆存量634.11万吨。我省磷石膏的综合利用量最大的是开磷集团有限公司,其2016年矿井充填为374.6万吨,全省建筑石膏及建材产品消耗磷石膏210.89万吨。目前,国内外磷石膏的利用除贵州开磷集团的矿井充填外,主要用于生产建筑石膏及建材产品。根据贵州省2016年统计公报,2016年贵州房屋施工面积约20352万m2,按照每100m2建筑面积一般需砂浆8m3,如果一半的建筑采用磷石膏自流平材料及砂浆(含40%的磷石膏),则可折算消耗磷石膏近650万吨,再加上磷石膏砌块、磷石膏装饰材料等,磷石膏的消耗量预计可达800万吨以上。根据贵阳市2016年统计公报,2016年贵阳市房屋施工面积约6177万m2,同样折算则可消耗磷石膏近200万吨。建议:制定政策,支持磷石膏建筑材料及产品的推广使用;对运输磷石膏建筑材料产品的货运车辆实行高速路过路费减免政策; 加大投入,开发适销对路的磷石膏产品; 在福泉马场坪、开阳小寨坝、息烽、瓮安等地建设综合利用磷石膏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建筑材料基地。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拟实施重点品种、重点地区磷石膏建材推广和开展试点示范,实施磷石膏建材推广“走出去”战略等任务,通过建立机制、完善标准、开展行业大培训以及宣传引导等方式大力推广磷石膏建材,力争到2020年,建筑领域成为消纳磷石膏的主要途径之一。
磷石膏建材运输费用问题对推广工作的影响至关重要,直接影响磷石膏建材制品市场竞争力。拟定的工作方案中已包含运费补贴方案,方案中已采纳了排放企业不得将磷石膏按产品销售来对使用企业收取相关费用。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18〕10号)已明确:省级财政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部门现有专项资金,分三年共计安排资金10亿元,建立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专项封闭运行资金池。“十二五”以来,省科技厅共组织实施磷石膏利用领域科研项目19个,总投入16482万元,其中投入科研研发经费1020万元,开展了科研平台建设、实施了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动了我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目前已建成了贵州开磷磷石膏综合利用公司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技改项目、贵州正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磷石膏生产高品质石膏建材项目、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膏粉制酸联产水泥及碱性肥料项目等。贵阳市、黔南州围绕开磷、瓮福等企业,正在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
059号提案 提案人:王方勇委员
关于“建立保险扶贫专员服务队伍”的提案
提案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及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十项行动”,结合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的政治优势和机构优势,加大对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优惠力度,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的保险扶贫产品,通过保险机制筑牢防止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防线,同时建立扶贫服务专员队伍,为扶贫保险提供专项的宣传承保以及理赔服务,并借此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提供就业平台,为贵州打赢扶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建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保险公司专业优势,通过市场化手段,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优质便捷保险服务;精准帮扶、广泛带动,“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产品首先要解决特困人群(两保一孤、计生家庭、老龄人口和残疾人等)的保险保障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和保险公司降费优惠体现精准帮扶和重点关怀;充分发挥央企的政治优势和机构优势,在城区、乡镇通过保险机构、网点建立扶贫保险服务专员队伍,提供专业的保险助推扶贫攻坚服务,并解决当地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
针对提案的建议,贵州保监局回复:贵州保监局高度重视基层市场的培育和完善,引导公司合理有序推进县域、乡镇机构网点铺设,深入对接脱贫攻坚大局,对符合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不限批次不限数量,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审核,积极做好保险机构延伸服务网点的政策指导和行政审批工作。鼓励和支持公司依托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性业务,在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县先行先试,支持建设保险扶贫专员队伍。继续推动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落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政策倾斜,提升政策性业务服务水平。加强现代保险知识宣导,提高基层干部保险运用能力和贫困人口保险意识,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085号提案 提案人:刘飞委员
关于加强我省获地理标志认证农特产品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为提高我省获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打造区域品牌,增强其核心竟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发挥“三渠道、4部门” 作用,省知识产权局、省农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先后下发了对我省获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使用、普查、管理、产业化的相关文件,使我省获地理标志认证农特产品的核心竟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得到较好的发展。但存在重申请,轻使用监管,大多产品没有形成产业化和规模效益;企业品牌意识和市场观念差,导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用政府热企业冷;冷链物流建设滞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制约了扩大销售和做大规模;申报保护与使用开发分属不同部门,沟通协调不够,缺乏合力;地理标志意识不强,宣传推介不够;缺乏懂管理会经营和品牌运作的人才等问题。建议:成立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培育龙头,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深入挖掘,扩大全省地理标志产品特别是农特产品的保护范围;科技支持,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加大力度,建设支撑地理标志农特产品发展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广泛宣传,增强地理标志拥有人的产权意识和品牌观念;多措并举,着力培养一批既有市场视野又有品牌观念,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回复:继续加强贵州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围绕食用菌、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中药材等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产业发展,以我省14个深度贫困县“一县一业”为重点,深入挖掘具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育条件的特色农副产品并开展重点培育,通过制定具体培育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树立品牌形象,精品意识和产业化意识,创建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发挥示范样板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加快农业区域特色品牌发展进程,促进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带动文化、旅游等全产业的发展。探索建设地理标志产业园,围绕茶叶、蔬菜、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领域的地理标志,建立地理标志产业园,发掘龙头企业,以 “地理标志”为核心,建立健全相关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地理标志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推动扶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动农特产品种养殖业振兴发展。培育农特产品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继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项目,择优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开展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化调查研究,力争出台《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使用专用标志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检查和风险监测,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质、信誉。积极引导更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提升特色产品质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宣传手段,进一步宣传推广扩大获地理标志农特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让更多的优质农产品得到保护,让广大农民在特色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中得到更多实惠,让我省农特产品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让贵州绿色农产品走出山门、风行天下。
090号提案 提案人:民进贵州省委
改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
提案内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我省自2014年以来,开展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截止目前,已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近10万人。但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也存在个别地方不重视、政策扶持不到位、政策不配套等问题,急需解决。建议:一、切实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的精神,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贵州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指导意见,进行系统部署、全面安排。二、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决策体系中的优先位次、转变观念、创新思路。三、完善机制、分工协作;完善机构、理清职能。四、整合资源、系统推进。五、完善培育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针对提案的建议,省农委回复:为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按照《十三五规划》,2017年底我委经过充分酝酿和多次调研,2018年 5月25日以《省农委关于恳请印发<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的请示》(黔农呈〔2018〕40号)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已将“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农业农村经济考核”写进《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在培育工作中,我们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和指标,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和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尚未制定出台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的试点县予以调减,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推动全省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把农业宣传作为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典型等宣传报道。目前省人社厅已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全省全员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范围,构建全省统筹的“大培训”格局,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务农人员、农村留守妇女、水库移民及异地搬迁群众、返乡农民工、外出务工人员等农村青壮年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认定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全省已创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6家,全省各级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23家,入孵企业9505家,带动就业14.81万人。省级农民工创业园(点)共37家,全省各级农民工创业园(点)142家,带动就业15.32万人。通过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和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将体系建设的示范基地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的重要场所,部分县还采取建立相对固定农技人员,定期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技术帮扶指导服务,实时掌握职业农民产业状况,技术需求等信息。在培训师资上,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我省“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政策,已将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微型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围,凡符合“3个15万元”扶持条件、当地微企纳入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均可享受政府补助、税收激励、贷款扶持优惠政策。探索总结形成了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培育模式,以凤冈县为例,形成 “三育一体”培育模式,第一个“育”是开展产业技术的培训,第二个“育”是实行一对一的跟踪技术服务,第三个“育”是优先享受项目或政策的扶持,培育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坚持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养储备一批的发展思路,完善培育制度,强化培育体系,提升培育能力,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坚持统筹考虑与因地制宜相结合,面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人员;面向名特优新产品生产,着力培育专业技能型人员;面向休闲观光等新产业新业态,着力培育管理经营型人员。坚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计划,分层分类抓培育、建队伍。
(卢春勤 潘 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