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可以转化为发展动力。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各种林地、耕地、湿地、草地等是贫困人口、贫困村镇所掌握的重要资源财富,可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元化生态价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平衡和生态良好的充分发展。针对我省生态资源价值显化存在的问题,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民革省委提交了《显化生态资源潜在价值,多元路径助力脱贫攻坚》的提案。在该提案中,民革省委建议——
开发生态资源潜在价值 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本报记者 蒋兴华
显化生态资源潜在价值助力精准脱贫
《显化生态资源潜在价值 持续助力反贫困研究》是中共贵州省委委托民革省委研究的课题。为搞好该课题的研究,2017年10月16日、10月18日至19日,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尹晓芬带领调研组分别赴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和毕节市赫章县等地进行调研。该调研活动,得到了六枝特区政府、区政协、移民局、相关乡镇,赫章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统战部、联络办、相关乡镇等多家单位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民革省委调研组先后考察了六枝特区落别乡落别村、新窑镇那玉村,赫章县双坪乡福来厂村工矿废弃地、水塘堡乡马圈岩柳江集团养鸡场等地。与此同时,调研组还与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了各地通过显化生态资源潜在价值,助力精准脱贫工作的情况。
在福来厂村调研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项目,生态治理效果和华农菌草种植及综合土地整治项目时,听取工作队的汇报后,调研组指出这是一个好项目,具有生态示范效益和脱贫经济效益,要在全省大力推广国土扶贫项目的做法。认为“三农”问题以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是民革贵州省委会参政议政的重点工作,这些工作通过生态文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切实推进农村地区反贫困而有机融合到一起。贵州生态环境良好,但又因地处喀斯特岩溶地区而特别脆弱,不适宜大面积开发。通过显化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依托制度建设和市场手段在发展与保护间寻找到平衡点,是实现“两山理论”的重要手段。贵州的贫困人口基本集中于农村地区,而大量的生态资源也集中于农村地区,如何将这些生态资源转变为资本,资本转变为推动脱贫致富的资金,是持续助推贵州反贫困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充分借鉴欧美成熟经验和国内已有做法,在 “三变”改革基础上实现生态资源向资本的转变,对于贵州全省三农问题的破解、农村地区反贫困工作的持续推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调研组表示,几天来通过对六枝、赫章等地的实地调研,收集到了许多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取得了初步的成果。接下来调研组将继续深入开展调研,通过对全省生态资源的梳理及其潜在价值的测算,绘制全省生态资源的基本底图及其价值时空分布规律;同时对国内外先进地区已有做法的总结与思考,总结贵州省生态资源潜在价值通过市场显化的可能道路,并在更大空间尺度上探讨贵州省生态资源市场前景;在对全省贫困总体情况分析基础上,以“三变”为切入点,构建生态资源向生态资产转变的操作路径,通过市场实现生态资产向反贫困发展的资金转变。
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转化为发展动力的途径
新时代要着手解决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平衡发展、生态良好的充分发展。
记者采访得知,民革省委通过实地调研和分析认为,发展与生态保护二者并行不悖,自然资源资产不仅不会制约发展,还可以转化为发展动力。特别是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各种林地、耕地、湿地、草地等是贫困人口、贫困村镇所掌握的重要资源财富,可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气候调节、水源涵养、土壤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元化生态价值。通过测算,全省各类生态资源潜在价值总量3066亿元,潜力巨大。
民革省委指出,目前,我省生态资源价值显化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生态资源家底权属关系复杂。我国林权、水权等权属关系较为复杂,在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未完成前,这一局面一时难以改观。二是补充渠道众多,补偿标准不一。如赫章县国家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地方公益林则不到4万元/亩,相差4倍。三是市场机制体制不健全。如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已经启动,但重庆是西部地区唯一纳入全国碳市场联合建设的省市,贵州省在固碳方面的生态资源未能激活。
构建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充分显化生态价值
为显化贵州生态资源的潜在价值,切实将绿水青山转变为持续助力贵州反贫困金山银山,民革省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尽快摸清全省生态资源家底和权属关系。切实开展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工作,摸清全省自然资源家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同村集体资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厘清自然资源权属关系,特别是贫困人口集中的农村地区,要精准明晰各类用地在贫困人群手中的数量与权属,为生态资源能够精准化、点穴式扶贫指明目标。
——构建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充分显化生态价值。我国开展的生态补偿如碳排放交易、退耕还林补贴等效果不明显,关键原因在于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巨大的系统体系,单一考虑一方面补偿,如森林补偿、水质补偿等,简单的测算往往导致补偿标准低于受偿人口的意愿;并且一旦接受了生态补偿,就意味着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发展机会,从而陷入发展的“生态陷阱”。因此,要想切实让生态资源的价值显化,成为反贫困的持续动力,就必须在制度上确保受偿地区和受偿者能够在合理补偿标准基础上,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贵州省生态资源显化必须是从发展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不仅是资金的补偿,还应该是发展机会的补偿。
——建立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贵州地处长江和珠江上游,是天然的生态屏障,土地利用势必向着生态保护方向进行倾斜和调整,从而将发展的机会让渡给下游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无论是从公平的角度,还是确保区域协同发展角度而言,都应该在区域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补贴因保护而带来的损失。贵州省政府应在国家层面进行磋商,通过省域间的博弈来最终确定补偿价格。目前,国土资源部在乌蒙山特困连片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对口帮扶省份和省市流转就是一个绝好的做法。如:2017年12月28日,四川乐山市马边县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签订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协议,签约流转节余指标7000亩,协议总金额50.4亿元,亩均价格72万元。我省应该紧紧抓住这一政策红利窗口期,在与我省对口帮扶的省市间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流转,将低效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贵州反贫困急需的资金来源。
——将建立生态补偿纳入“三变”体系。目前“三变”改革如火如荼,资源变资产过程中,对于生态资源显化不够。随着生态补偿制度日趋完善和相关金融衍生工具日渐丰富,可以有多渠道显化生态资源潜在价值。建议应在“三变”改革中,充分认识生态资源潜在价值,将生态补偿、水权、排污权、碳排放交易等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范畴,将生态资源的各种收益折算成股份,让每一个村民股东,特别是贫困人口切实感受到保护好生态所能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