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章友竞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贵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是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基础设施变化最大、加快突破瓶颈制约、发展成效最显著的五年。随着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贵州省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已初步形成,推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正逢其时。
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本情况
五年来,全省累计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6448亿元,年均增长21.9%,累计建设高速公路项目60个5818公里,建成42条(段)3204公里,建成和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超过8000公里,2016年启动了高速公路建设1万公里攻坚决战。累计新开工普通国省道改扩建项目228个6835公里,建成4357公里,累计实施农村公路改造10.9万公里。到2017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突破20万公里。新增四级航道690公里,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3661公里。随着贵广、沪昆高铁贵州段的开通,全省高铁运营里程达982公里,贵州全面进入“高铁时代”。建成机场11个,“一枢十六支”民航机场格局加快形成。
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管理体制现状。我省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城市道路和城市公交实行分块管理模式,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理。从部门职责划分上,公路、水路、城市公交归属省交通运输厅;铁路、民航归属中央驻黔机构;地方建设项目则由省发改委、机场公司等部门负责;物流归属省商务厅;邮政归属省邮政管理局,实行双重管理,以国家邮政局为主;城市道路归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省编办明确职责上,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协调工作,省发改委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在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省交通运输厅指导运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规划和建设。虽然“三定方案”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但由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的衔接等问题,实际难以落地。
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期间以来,尽管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量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衔接不畅,基本处于“九龙治水”格局,各弹各的琴、各唱各的调,没有真正构建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一是部门职责交叉错位、效能低下。涉及综合交通运输的部门职责交叉错位比较突出,甚至一个职责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大、相互扯皮多、行政效能低。地方铁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分别由两个部门承担,主体责任不明,行政执法依据不充分。二是目标规划编制多头、运行不畅。全省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目标,缺少顶层设计和衔接融合,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基本是各职能部门专项规划的“汇总”,规划实施基本处于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状态,力量分散,有时甚至竞争多于合作。三是组织实施衔接不畅、效率低下。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多为简单“拼接”,衔接融合不好,综合服务功能缺乏。铁路、公路通道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资金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综合运输供给不足、集约化低。各版块间“数据孤岛”现象突出,信息化时代的新型运输方式发展能力不足,交通运输“一张网”“一卡通”建设存在行业壁垒,综合服务考核评价体系难以建立,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国家及部分省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情况
国家积极推进“大部门制”。2013年中央启动“大部制”改革以来,交通运输部围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立了“大部门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部五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公路局、水运局)格局已经形成,统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等职责。
其他省市推进改革主要有三种模式。目前全国28个省(市、区)启动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一是以重庆、天津等6个省市为代表的综合统筹管理模式即“大部门制”,侧重从规划、政策、运输服务(多式联运)等进行全面统筹融合。二是以北京、湖南、宁夏等12个省市为代表的部分统筹管理模式,赋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地方铁路或地方民航的管理或协调职责。三是以山西、河南、辽宁等10个省市为代表的协调机制模式,即成立省级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领导小组,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绝大多数设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推进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
建议省委、省政府抢抓交通强国西部试点省建设机遇,借鉴国家交通运输部大部门制和部分省(区、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经验,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有所突破,真正实现交通强省,充分发挥综合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行引导和战略支撑作用。
体制方面。一是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继续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和与国民经济规划衔接的职责,并负责项目审批和报建。二是明确省交通运输厅统筹实施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职责。三是将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划转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同时明确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铁路、机场融资和地方铁路、机场专项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监督、管理等职责。四是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联系国家铁路和民航建设事务的职责。
机制方面。建议省政府成立“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交通、发改、财政、经信、城建、国土、商务、旅游、人防、林业等省直部门和中央驻省铁路、民航、邮政等垂管机构。领导小组重点研究全省或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客货运枢纽、综合物流园区、货物多式联运、客运联程换乘、交通运输大数据互联互通、统筹城乡配送、联合服务应急等重要项目的衔接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省交通运输厅,主要承担日常沟通衔接、会商召集等职责。
以上改革建议对现有体制影响不大,仅涉及省发改委内设部门在项目建设上的一些具体业务和两个企业划转,既没有弱化发改委的宏观调控能力,又充分发挥了省交通运输厅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长项,同时还解决了责任边界不清、管理缺位等问题,有利于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民革省委副主委(兼)、省道路运输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