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关键在提高宪法思维
□陈国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解国家各种社会关系,首先要推进依宪治国,以宪法思维、宪法方式调解国家公务和社会事物。
宪法思维强调树立宪法理念,以宪法思考问题,是人们的宪法情感、知识、观点、理念和思想的集中体现。
一、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 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重要制度保障。
宪法本质上是政治法,宪法规范是各种政治势力合法存在的保障,同时也是各种政治势力活动的约束。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将坚持党的领导从具体制度层面上升到国家根本制度层面,使之具有更强的制度约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推动党的领导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这样,宪法就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同时,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宪法总纲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充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使宪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内在地包含“禁止破坏党的领导”的内涵。这样,就对“破坏党的领导”作出了有力的法律约束。所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破坏党的领导,就是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就能够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有利于增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有利于对反对、攻击和颠覆党的领导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并为惩处这些行为提供明确的宪法依据。
二、把党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
宪法规范具体内容反映政治选择,体现国家的基本政治理念。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发挥举旗定向的功能。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现在通过修改宪法, 适时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合乎逻辑地进一步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这既是顺应新时代热切期盼的关键之举,也是指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必将使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赋予其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新时代我国发展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战略步骤、基本方略,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必将有利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筑牢共同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精神支柱,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宪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进行了科学定位和规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深刻阐述了这一“新型政党关系”,我们要深学笃用。
一是准确把握新型政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他指出: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二是准确理解新型政党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同心协力,共同致力于实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凝聚力。同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是这种民主最基本的体现。
三是政协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最大的政治。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也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和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理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提高广大干部宪法思维习惯
依宪治国强调宪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依宪治国要求科学规范国家权力,依宪治国要求全面保障公民权利。所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思维,有利于地方政治清明理性,经济和社会发展更有活力。
一是要坚持宪法信念。要认同宪法、学习宪法,培养信仰宪法的情感、知识、思想与观念。宪法信念不坚定,就会动摇对宪法精神的信仰,甚至会破坏社会共识。
3月17日上午,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抚按宪法,庄严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意义十分重大,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全党拥护、人民爱戴的领袖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政治品格和领袖风范, 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二是要坚持法治常识。法治是一种生活规则,也是一种价值追求。对待法治,首先要有尊法意识。遵守各种规则,依照规则办事,是法治思维养成的基本要求。比如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严格依法办事是一个常识,也是公职人员的基本道德要求;防止公权力私用和滥用,侵犯国家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一种腐败行为都是对法治权威的挑战,也是一种违宪行为。
三是要坚持宪法至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根据是宪法,宪法之外无权力。所以,公共权力来源于宪法,任何一种权力都要依照法律行使,即“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要严格按照宪法办事,维护宪法的权威,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以宪法作为其行为的最高准则。坚持法治立场,坚持宪法的基本原则。比如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修宪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而且是严格按法定程序来进行的。比如下一步我们依宪决策等问题。又比如,正确处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也要坚持重大改革于宪有据的问题。
四是要完善宪法保障制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一次违宪行为的纠正比多次宪法知识的宣讲与普及更有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还要进行探索和实践。但关键是,我们行使公权力要“合宪”,否则就要被问责。宪法思维只有在宪法实施本身得到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获得力量,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
(作者系黔西南自治州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