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非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禁入建筑市场,列入“黑名单”。
建立“黑名单”制度:
贵州严厉打击建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记者 曾 丹
企业违法社会影响极大
前不久,平坝区发生的农民工讨薪被人追打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影响。
“当时的情况太吓人了。”48岁的夏仁春回忆起去年在平坝区某工地讨薪的遭遇,至今心有余悸。
2016年10月25日早上,夏仁春和丈夫一起,前往平坝区一汽车广场项目售楼部讨薪,同去的,还有近百名工友。夏仁春说,丈夫是去年三月份进场的,她随后也到了这个工地,他们在木工班。到去年9月份退场,还有近3万元工资没能结清。
“我肯定想要工资啊,收到钱我好回家过年啊。”夏仁春说,去年过年没拿到工钱,回家凑合着过了个年。但今年不一样,“今年回家,我还要看看我的孙子啊,给他买点新衣服啊”。
夏仁春出门前,孙子还在媳妇肚子里。
“我们去了,就在里面玩手机。”夏仁春说,大家在售楼部里坐着,也没人理他们,过了一两个小时,突然有几十个戴着白手套的年轻人,手里拿着棍子、砍刀冲进售楼部。
“我吓得撒腿就跑。”夏仁春说,前面一个男的摔倒后,她也跟着摔倒,一棍子打在她的背上。她忍着痛,爬起来接着跑,鞋子都跑掉了都不敢停下,安全帽也被人打掉了,赶紧往附近的高速路口跑。
夏仁春说,她看到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林某往马路上跑,不停对路过的车喊救命,可是没人理他,后来林某被人砍倒了。这些人就不追她了。她的衣服被打烂了,怕别人认出她是农民工,再打她,她躲在车子后面。
后来,夏仁春到医院一检查,肋骨被打骨折了。医生说要休养四五个月,这几个月也做不了事。“我也想回家,但是我身上痛,起都起不来,都要护工帮忙扶我起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这一事件中,夏仁春和近百名工友遭到20多名带着白手套、手持砍刀或棍棒的男子追打。包括她在内,共7人受伤,其中4人伤势较重住院治疗。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林某头部被棍棒打伤,左腿遭砍,神经被砍断,极有可能留下残疾。他告诉记者,开发商欠他们约3000万元工程款,尚有500万元农民工工资未能结清。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涉案人员责任,人社部门对冲突反映出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仲裁和调处。
多部门联合严打失信企业
今年9月12日,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了建筑施工领域因欠薪达到严重失信行为的11家企业名单(简称“欠薪黑名单”)。这些失信企业,将被列为劳动保障执法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在贵州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年。
据了解,2017年4月11日,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根据全省各地报送的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情况,共同对欠薪严重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15家建筑施工企业召开约谈会。现场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下达了《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纳入欠薪黑名单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196号)。
截至目前,有4家被约谈企业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消除违法事实,按规定支付完拖欠的工人工资;3家企业仍未支付完所拖欠的工人工资,违法事实依然存在;另外8家企业既未提出申辩,也未和相关部门联系工资支付情况。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震慑和警示恶意欠薪用人单位和经营者,省人社厅和省住建厅决定将11家因欠薪达到严重失信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列入“欠薪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欠薪黑名单”中的企业,将被列为劳动保障执法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障金缴纳比例,暂停在贵州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年;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等方面,对省外注册企业函告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注册企业,按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对资质条件重新核定等处理方式;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悉,2017年贵州建筑施工领域防欠清欠形势依然严峻,各级人社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力度,有效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职责,尽早摸底排查,做好防欠清欠工作,防止欠薪事态扩大化、复杂化,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规范生产经营,落实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权益。贵州还将着力服务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在全省房屋市政项目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对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住建部门不予办理其新开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的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黑名单,一律清除出贵州省建筑市场。
用制度保障市场良性运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暂行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近日,我省就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禁入建筑市场,列入“黑名单”。建立完善建筑市场清出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转包、非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我省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我省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同时不得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情况抽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核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推送情况。对于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信用信息的以及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设置信用壁垒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