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推动政协民主评议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张 昭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政协在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民主监督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创新形式、提高成效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
玉屏自治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一)民主评议的做法及经验 。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县政协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的做法,也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
1. 加强组织领导,把握评议原则。评议之前,县政协以党组名义向县委请示,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组织实施。评议过程中,认真把关坚持原则:一是把好政治关。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总原则,正确履行职能,到位不越位开展工作;二是把好议题关。坚持中心大局原则,抓住事关全局、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盼望、政协通过发挥自身优势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作为议题;三是把好评议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找茬”、不“鸡蛋里挑骨头”,实事求是帮助被评部门找出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帮忙不添乱进行评议。
2. 选好评议人员,实现“两个提高”。县政协每年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之前,都要从全县政协委员中,精心筛选确定10名左右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公道正派,并具有一定威望和参政议政能力的政协委员作为评议主体,组成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组。在整个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评议组人员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建言献策,自始至终参加了评议的全过程,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实现了“两个提高”目标(即县政府职能部门各项工作有明显提高,县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水平有明显提高)。
3. 抓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协始终把协商、沟通贯穿于整个民主评议活动的各个环节。评议前,评议方案送呈县委批准,主动与政府沟通评议对象及内容,积极与被评部门领导沟通评议的方式方法及达到的目的要求,阐释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定位,从思想认识上消除被评部门的“逆反”心理;评议中,调查研究发现涉及全局性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协商,帮助被评议部门积极化解;评议后,与被评议部门领导研究协商,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评议质量。民主评议工作是不是“评”到了点子上,“议”到了关键处。评议组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政策法规,深入了解被评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关系,尽量做到以“内行人”的眼光开展评议工作。二是要深入到相关部门及基层和人民群众中了解被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民意,以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以鲜活的事例、以实在的数据,分析研究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意见。
(二)民主评议工作存在的不足。民主评议在县政协履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评议保障制度不健全。县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没有同级党委的文件支持,每次开展评议活动主要是根据政协年初的工作安排,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开展,缺少外来制度保障。政协内部也没有建立评议的工作制度。内外制度不健全,工作缺乏制度保障,操作容易存在随意性。
2.评议内容不够纵深。评议内容虽然面大但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二多二少”上:评政府部门面上的工作较多,专项性的工作较少。从政协对已经开展了的13个民主评议部门来看,虽然数量不少,但绝大多数是评议部门面上的总体工作,开展部门专项工作的评议屈指可数;评议一个部门职能内的工作多,评议涉及到多部门多职能的专项工作少。
3.评议程序不够规范。没有绘制规范的评议流程,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一般是凭评议方案和以往的经验,受其他工作冲击时容易随意拖延时间,影响评议工作的严肃性。程序的设计重前轻后。民主评议最核心是集中评议,集中评议主要是为了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最终目的是为了抓好工作落实,但程序设计上,一般只是被评部门上报一个整改方案,然后向党委作一个汇报,后续的整改情况跟踪督查程序没有安排,有重过程轻结果的现象。
4.评议结果权威性不大。一方面评议意见缺乏约束力。政协对被评部门形成的意见建议不具党纪政纪约束功能,被评部门采不采纳意见建议完全取决于部门领导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强弱,有的部门认真重视效果就好,有的部门碍于县政协是一大班子或有政协领导带头开展民主评议,也表面走走过场,应付敷衍了事,民主评议也就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落实整改缺少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被评议部门的整改方案报送政协、政协报告党委后,跟踪落实、整改反馈的机制没有建立,整不整改,整改多少没有下文,影响了民主监督功能的发挥。
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思考
民主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拓展了民主监督的领域和范围,但在实践中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针对县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中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民主评议保障机制。民主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能否健康发展,关键是要建立运行保障机制。从县政协的实践来看,保障机制要在两个层面上建立:
1.政协自身层面要建立民主评议的基本制度。把民主评议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一项制度加以肯定,使民主评议工作有章可循。县政协要总结10年来开展民主评议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民主评议的基本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协自身层面的基本制度,确保民主评议开展有规程、有制度,防止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2.争取党委政府层面制定支持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相关制度。要善于总结、善于推介,争取党委制定地方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规定,规范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把民主评议作为重要形式予以支持;要主动将民主评议的监督安排计划、组织实施、取得成效向同级党委汇报、向同级政府通报、向同级人大沟通,营造有利于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良好氛围,争取党委、政府政策、制度方面的支持。通过两个层面的制度框架构建,推动民主评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民主评议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转变民主评议对象和内容。民主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形式,也要适应新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新要求,努力在方式和内容上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多内容向专内容转变。在被评部门中,去掉一些无关痛痒的内容,拿出一至两件群众关注的普遍热点问题进行评议,就某一方面的问题帮助被评部门加以改进;二是从单对象向多对象转变。选择一到两个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全局性重大决策问题作为议题,这(些)问题涉及县政府2个或2个以上职能部门,通过对这些部门开展评议,帮助党委政府监督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能,助推重大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程序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县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程序,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简化调整评议程序及内容。将评议程序中的准备阶段、动员阶段合并为筹备动员阶段,将整改落实调改为整改督查阶段,增加跟踪督查落实和情况反馈流程。这样做的好处是内繁外简,便于宣传,体现评议工作重视结果的跟踪落实。二是细化流程公开程序。将每个程序要做的工作进行细化,把各个程序的流程绘制成路线图,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向公众公开,增加评议程序的透明度。
(四)进一步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创新评议形式,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实行主客体评议互动,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从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1.实行“双向”联动,叠加评议主体。对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采取县、乡镇政协联络组两级上下联动开展评议活动或与县同级相关监督部门联合开展评议活动,叠加评议主体的力量,增加评议的权威性。
2.扩大评议主体,高规格召开评议会。对一些重要的民生议题,适当扩大参加评议大会的层次、范围、数量,高格局、高质量召开民主评议会,提高评议大会的影响力。
3.结合县政协经常性工作,进行多层次的测评活动。对于一些议题,内容如果与委员提案内容或委员专题发言内容相似的,可以结合提案督办、大会发言一起进行评议,评议可以分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内容以测评的方式去进行。通过不同层次的测评,将测评情况综合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部门反馈通报,提升政协的影响力和监督力。
4.建立互动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在评议过程中,多方面、多渠道建立沟通互动平台,如在评议大会增加咨询互动议程,在县政协网站设立资政平台等,让政协委员与被评部门领导和人员适度沟通,通过提出问题、咨询情况、分析原因、协商对策等途径,促进共识,推动被评议部门正视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实现评议成果的自觉转化。
(五)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成效。一是做好总结交流,将开展评议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整理、总结、交流,树立典型。二是以制度为保障,把接受民主评议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督查,促进评议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是强化效果宣传,高层次通报整改督查情况。每次评议活动结束后,根据被评议部门落实整改时间安排,政协安排人员组成跟踪督查组,对被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了解,采取一定的形式宣传被评部门的整改情况,或在政协例会的大会发言会上通报整改情况。通过加大整改落实情况的宣传,公开评议的落实情况,扩大评议结果的公众舆论,推动被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真正促使民主评议收到实效。
(作者系玉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