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住“关键少数”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郑德川
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就新形势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谈几点个人体会和建议。
一、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着力拧紧思想“总开关”。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内政治生活出现的种种问题,根子还在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松动。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一要在学深悟透中凝心聚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体系发展的最新成果,是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我们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心骨”和“定盘星”,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要加强党性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学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在红色文化中锤炼党性。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锤炼干部党性。要定期组织干部到遵义会议会址、息烽集中营旧址、“瓮安事件”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上好发人深省的“政权课”、刻骨铭心的“群众课”、鲜活生动的“发展课”。坚持开展警示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教育材料、开展教育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让干部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思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文朝荣、邓迎香、姜仕坤等先进典型,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要在紧接地气中磨砺锻炼。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继续做好新提拔副厅级干部到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工作制度,让他们深入群众(信访)工作一线接受锻炼。教育引导干部沉到基层、走进群众,用脚步丈量民意、用心灵倾听民声,在与群众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中增进服务群众的感情和本领,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坚持纪律规矩从严,着力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戒。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意识,拓宽日常管理监督渠道,创新日常管理监督手段,把功夫下在平时,抓早抓小抓苗头,让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约束。一是注重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都是从小问题逐渐发展起来的。比如,有的干部把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实质上是欺瞒组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一变多、个人问题变成全家问题,违纪问题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有针对性地谈话,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以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体,采取集中谈话、个别谈心等方式,与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同时,通过谈心谈话,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三是充分运用审计和巡视巡察成果。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台帐,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抓好整改,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要加快市县巡察工作步伐,推动市、县党委普遍建立巡察制度,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深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严格执行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负向约束“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进一步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从严干部管理机制,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对因不作为、乱作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进一步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完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通过考核引导干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建立实名推荐干部一律实行书面署名推荐制度,切实解决“谁推荐谁负责”问题,防止说情打招呼。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全过程要进行倒查,发现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实行集中调研分析研判、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分析研判、部门联动分析研判、举报反映分析研判“四项研判”,掌握了解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急拿现用”。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培养和储备。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有进有退的机制。充分运用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干部一贯表现,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线索,查找问题。对现任党政正职、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近期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要重点研判。开展经常性分析研判,党委(党组)书记应当注意听取研判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参加专题研判,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况。
四、坚持查处问责从严,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一是严格落实问责条例。严肃查处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仅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近期,王岐山同志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与大家座谈时谈到,六中全会上,有一名中央委员和一名中央纪委委员就“请假”了,因为他们所领导的部门出现了系统性腐败,中央决定对他们问责,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通过问责强化责任、促进担当的态度和决心。二是严格抓好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对于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真正形成问责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严格强化失责追究。运用巡视巡察、专题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检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进行诫勉、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通过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