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认识和思考
□刘志模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国“两会”期间,俞正声主席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围绕政协民主监督作了深刻阐述,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县级政协如何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第一、监督理念要突出氛围营造
思想认识是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前提,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社会认知度,为政协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政领导要充分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树立“监督就是支持、查缺漏、助推工作”的理念,自觉接受政协开展的民主监督,主动提出民主监督课题;支持政协通过民主评议、视察座谈听通报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并把民主监督列入党政领导和公务员学习培训内容之中,增强社会各界对民主监督的认同感。二是提振监督底气。政协监督要严格遵循《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政协机关和全体政协委员中树立监督是本职、不监督是失职,监督不到位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在开展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深入不表面,提振监督底气、提高监督实效,让群众感受到民主监督带来的好处。三是提升舆论氛围。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加大对重点监督活动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了解配合、参与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
第二、监督重点要突出中心大局
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对象非常广泛,只有在监督中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瞄准关键处,才能顺利打开工作局面。一是聚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党委政府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作为履职和监督题目,力求敢监督不缺位,善监督不任性,真监督不应付。二是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大局。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新方法新举措,在智力扶贫、精准扶贫上继续下功夫,把督促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切实保障精准扶贫有序、规范、高效推进,助推全面小康建设。三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大局。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精心选择好政协民主监督课题。
第三、监督基础要突出知情明政
知情明政是监督的基础,不知情明政,就必然无的放矢,参政议政就参不到关键处,监督也就难以取得实际效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起来,把情况分析清楚,把问题查找准确,把对策研究透彻,使提出的对策建议真正能够谋在关键处、建在点子上,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监督聚焦关键内容和主要环节。二是深入听取通报。党委、政府要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通报重大事件和重要决策部署,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协议题计划,向政协常委会、主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深入参与活动。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列席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制度,邀请政协领导或委员出列席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及活动,政协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年度协商计划等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以争取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第四、监督方式要突出探索创新
基层政协要通过民主评议、专题视察、咨询听证等形式,积极开展民主监督,推动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在充分运用传统监督方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的方式方法。一是创新命题方式。民主监督议题的提出可由党委、政府提出,也可由政协广泛征求党派团体、政协界别、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党政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后提出,也可由党委、政府、政协协商后联合提出,其中重点监督议题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征求政府意见后,报党委讨论确定。二是创新监督形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同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及社会的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开展联合监督;用好提案监督,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衔督办提案,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通过政协内刊、《意见建议》、《情况反映》、政协委员微信联络群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群众的呼声,从而进一步加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力度,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的效果,使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延伸和扩展,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创新报送模式。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对于涉及重点项目或重要工作所形成的意见建议,经秘书长办公会修订并提交主席办公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报送党委政府,以保证既能准确地提出问题,又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监督的效果。
第五、监督成果要突出跟踪问效
民主监督既要提出意见建议,又要取得明显效果,对意见建议,承办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对办理情况和结果予以反馈。一是部门反馈问效。建立健全反馈制度,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没有反馈的部门要跟踪了解,对已反馈但没有办理的部门要跟踪督促,对已办理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给提出方,做到所提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会议跟踪问效。政协机关要跟踪监督成果转化,并适时召开意见建议办理座谈会,听取承办单位对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通报。三是年终考核问效。政协机关要将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纳入政协对承办单位的年终考核,以政协考核促进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作者系绥阳县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