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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7-08-03

厘清认识进一步发挥好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

□徐文清

  一、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涵和特性

  (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相关内涵

  《中国的政党制度》中明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的工作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通过政协组织所进行的监督;二是通过国家机关所实施的监督行为以及与执政党之间所开展的直接监督行为。

  (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主要特性

  1、政治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的一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政党体制内,在团结合作的政党关系上,通过民主的方式对执政党以及参政党之间实行的一种政治监督。这种监督必须以保持与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的一致性,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为政治基础。如果脱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主监督则不复存在。监督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和稳定多党合作格局,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2、非权力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部分,主要方式是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等。这种监督一方面以其意见、建议及批评的合理性对共产党和政府决策发挥制约和校正作用,另一方面又因其意见、建议及批评的温和性,不至于直接干涉和牵制到决策和执行机关。从我国多党合作的性质看,通过民主监督提出的意见不是都要求必须被采纳,倘若这种意见、建议、批评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就不是民主监督,而是法律监督,势必违背监督的本意,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民主监督与我国政治体制是不相符合的。

  3、民主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由于民主党派是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可以代表各界人士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提出意见,体现了民主所需要的各方参与,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界的看法,具有很强的广泛性、群众性。

  二、充分认识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必要性

  (一)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毛泽东同志在阐述这一方针时指出:打倒一切,把其他党派搞得光光的,只剩下共产党的办法,使同志们很少听到不同意见,弄得大家无所顾忌,这样做很不好。我们有意识保留民主党派,就是要听不同意见。1957 年4 月,邓小平在西安干部会上对“共产党要接受监督”的问题作了初步的概括,指出监督来自三个方面,即党的监督、群众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一部分人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明确多党合作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实行互相监督,既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又使参政党建设得到加强,既避免了多党竞争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乏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这是我们政党制度同其他国家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二)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贯彻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的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与共产党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彼此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能够有效地将国家公共权力的授予、行使、运行结果和责任承担等环节始终处于人民监督之中。

  (三)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独到的优势,能够发挥出独特的作用。相比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其它方式,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优势体现于三个方面:首先是组织优势。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便以追求民主为目标,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监督经验,在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善于选择监督的形式,把握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以各民主党派组织名义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往往更具力量,能够较为有效地监督相关实权部门正确地行使职权。其次是地位优势。一方面,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他们与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直接参加国家管理,在许多领域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知情渠道更广、更畅通,监督更为直接;另一方面,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与国家各级权力中心及核心决策层有一定距离,所处的社会位置相对超脱,具体的利益牵绊更少,并且各民主党派组织成员的身份亦官亦民,组织活动气氛相对宽松,往往敢于说实话、讲真理,有助于广泛而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民主监督更具客观性。最后是人才优势。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又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政治阅历较丰富,活动能力和影响力较大,因而具有较强的监督能力,能够胜任对中共的权力监督和对共产党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执行以及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广泛监督。

  三、客观认清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主观认识不够,开展民主监督动力不足。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民主监督重要性认识不够,讳疾忌医,不喜欢民主党派对自身的工作“指手划脚”“评头论足”,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党派的一些成员政党意识和责任意识淡漠,怕承担风险,怕监督惹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

  (二)民主监督水平和质量不高。一是目前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由于多种原因,活动内容单调,凝聚力弱化,一些成员游离于组织之外,民主党派的大部分活动仅集中在少部分成员身上,开展民主监督有时力不从心;二是由于民主党派参与不够,知情不足,提出的一些意见与本地区或本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缺乏可操作性。三是监督具体事务多,政策法律少;一般问题多,重大问题少。

  (三)民主监督机制不尽健全。如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相关职能交叠重合;相对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两项职能外,民主监督职能尚没有一个可参照执行的制度,大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和强调,并未在保证制度实施的责任、程序等方面作出细致的规定或表述,最终难以落实;民主监督结果缺乏反馈协调互动,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方式,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等等,使得民主监督效力得不到有效发挥。

  四、切实发挥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

  (一)不断深化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重要性认识。通过在各级中共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对干部进行培训时不断增加完善统战知识和民主监督相关内容,加大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上对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成果等的宣传力度等方式,一方面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特别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纳群言,以收众益。”另一方面使民主党派成员进一步认清民主监督是自身权利所在、职责所系、价值所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乐于监督。

  (二)健全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机制。政党监督能否发生实效,关键看有没有一个规范监督行为并落实到实处的程序和机制。一是规范民主监督工作。建议由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协商制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或监督规范,明确民主监督的调查权、建议权、督查权以及民主监督的方式、范围、程序等。对被监督单位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也要做出实质性的规定,再逐步规范。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反馈机制。民主监督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互动过程。在监督过程中,如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反馈,或者敷衍了事、不切题的反馈,会导致监督缺乏活力和动力,影响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将民主党派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视情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让公众适时了解民主监督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三)不断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水平。一是以中共为师,研究制定民主党派内部政治生活准则,健全完善相关机制,规范党派成员的思想、行为,提升参政党形象,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群策群力,切实推动相关工作有力开展。二是在民主党派设置从事民主监督的工作机构(如在机关增设科室或在党派增设专门委员会),专门负责民主监督组织领导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巩固和提高党派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使民主监督有的放矢、行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