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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期 本期20828版 当前A1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12-15

省政府金融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我省

《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若干措施》

  本报讯 (记者 田 野)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近日,省政府金融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措施》,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省内企业新增贷款利率给予优惠。

  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要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涉农经济主体、扶贫开发支持对象、小微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续贷、循环贷等流动资金管理制度,降低小微企业的高息“过桥”融资成本;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

  四、金融机构要推动企业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适当降低场内、场外市场综合金融服务费用。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专利权、商标权、仓单、商业信用保险单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保险机构与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要加强合作,积极探索股权质押贷款保险,质押率不超过50%。

  六、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统筹整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组织实施,对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按政策分阶段给予奖励。

  七、对成功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建设的在黔保险机构,按年度增加保险资金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八、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不低于1亿元资金建立省属困难国有企业续贷周转资金池,并实行动态增长。

  九、大力推进政银担风险比例分担模式,省财政安排资金设立贵州省小微企业及“三农”担保贷款风险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