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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6-11-18

业界专家贵阳纵论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发展:

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亟待加强

  本报讯(记者 田锦凡)日前,一场关于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高峰论坛,在贵阳市花果园艺术中心举行。120余位来自省内外的金融实践与研究专家、金融机构及高校代表,围绕大数据时代如何完善互联网金融等话题进行探讨,分析、解读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并提出法治建议。

  “依托大数据产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同步迈入了大数据金融时代。”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贵州民族大学教授邹渊说。不过,目前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而法治研究又落后于理论研究,“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实践发展太快,理论工作者要紧跟世界的脚步”。

  “互联网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金融服务业发展、创新和改革非常有利。我国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发端、发展至今不过十几年,目前尚处在婴儿期,成长空间还很大。”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北京大学质量与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会长刘兆彬认为,互联网金融成长存在监管困境、缺乏法律保护、标准化滞后、法律及政策风险加大、互联网发展方向不清5大“痛点”。在未来互联网立法及发展中,应遵循法治、透明、适度、保障及责任承担、诚信创办原则,走好专业化、社会共治的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管晓峰表示,传统金融是面对面服务,互联网金融是线上投资、见不着面,但效率非常高,且存在极大信用风险。“在此情况下,解决互联网金融信用问题,要伴随互联网经营、建设前行。”身为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中心主任,他认为金融风险与金融诚信度成正比,一个社会的诚信服务越高、交易风险就越低,反之亦然。故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建设时,应把信用建设置于制度建设之上、摆在第一位;此外,还应加强立法、隐私权等制度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近年来,我国大数据、互联网金融产业取得快速发展,催生了以大数据、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也促进了金融行业创新、提升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未来在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崛起过程中,离不开金融法保驾护航。”贵州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罗兵认为,加强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强化大数据、物联网金融风险管控,提升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是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

  “我们积极发挥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贵州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法治建设、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建设,参与一大批省政府专办、涉及金融法治领域的重要问题研究与处置,有效整治了违法违规行为。”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兵说。

  据其介绍,下一步该办将加强大数据安全方面法规、制度建设,全力维护互联网金融数据安全及政府、个人信息安全;加强互联网金融规范化发展制度建设,在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强大作用的同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参与对运用互联网进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当好省政府的法律顾问;加强与省内外金融法治研究机构联系,大力支持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建设与发展,为全省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此次论坛由贵州省法学会、贵州财经大学、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中国国际贸易法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办。期间,北京市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会与贵州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