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科技成果转化应引入PPP模式
近日,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巡视员邓天佐在相关论坛上表示,全社会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对那些能市场化的发明,在资本化过程中应引入混合所有制。
“理论上肯定了,操作上就会有更多办法。如果理论不解放、不突破,就没有办法把它落地。”邓天佐认为,在营造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国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职能,解开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束缚。
在他看来,科技与金融的关系已从结合阶段发展到融合阶段。“当前,科技与金融不再是简单的一个项目、一个企业的孵化,或者是一个金融工具的运用。它需要一个生态的环境。”邓天佐认为,我国已具备建立科技金融生态环境的条件,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正当其时。当然,建立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有政府的事情、有市场的责任、有科技的努力,还需有金融工具的贡献。
事实上,现阶段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不高,科研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阻碍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障碍仍然存在,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的措施还不到位。在现行科研评价机制导向下,科研人员片面追求专利数量,而对其创新性、市场应用性等实质内容重视不够。
以高校为例,一般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转移,即以专利、论文等为主要形式的显性知识转让、应用,主要体现为高校通过转让技术专利获取收入;二是技术服务,即科研人员应用自身掌握的技能等隐性知识为社会(企事业单位)服务,主要体现为高校从社会获取技术服务收入(科研经费)。
“由于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人员的考核,不乏为职称等而写一些‘泥沙俱下’的科技论文发表。刨去含金量低、短期内确实难以转化的外,100项科技成果中至少有30至50项,真正能落地的也就十多项。”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与发展中心研究员尚鹏坦言,因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有问题,其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此外,科技成果与企业对接的渠道还有待改进。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陈劲建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需全社会支持和努力。在政策方面,可尝试设立引导基金,通过“母基金”设立,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带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地方政府及其他投资者投入,充分发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建立政府、科研单位、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分担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的氛围。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董纪昌则表示,促进PPP模式在科技创新领域应用尤为重要。应充分调动科技创新综合协调部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以PPP模式建设高起点、专业化的国家创新网络,把PPP推动科技创新纳入法制化轨道。
(钟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