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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6-06-17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工作

□张爱华

  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防控能力是衡量各级政府管理能力、履行职能的重要标志,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群众健康。近年国际国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频发,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职责。按国家要求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包括房屋、设备、队伍等),不仅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防控的要求,也是我省实施大健康、大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及其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小康的需要。自2003年SARS流行以来,全省加强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投入,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尤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得到提升,保障了社会稳定和大众健康,预防接种工作成效显著,重大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防控取得明显进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省疾控机构多未达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难以满足现代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疾病防控存在风险。一是市、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硬件条件普遍较差,检测能力有限,应急物资储备不够;二是疫苗安全及其传染病防控存在隐患,大部分县级机构无专门的疫苗运送车。

  二是全省疾病防控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县级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防控能力十分有限。一是全省疾控中心人力资源总量不足、空编普遍,难以满足现有疾控工作的需要。人力资源编制不足在县级机构尤为突出,普遍存在空编、人员结构老化、人才流失等现象,实际在岗人数十分有限。大部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长期超负荷工作、工薪低、无激励机制导致思想不稳定。部分疾控中心采用聘用人员弥补工作人员不足,聘用人员的工资偏低,稳定性也较差。二是全省疾控中心总体能力存在不足,尤其县级机构疾病防控能力亟待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全省除省级机构外,县级机构人才队伍以初级职称为主,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极小。全省各级各地疾病防控能力差异较大,省市级机构的服务能力相对较强,但与国家标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县级机构疾病防控能力有限,由于工作任务重,相当部分人疲于应对常规工作,少有培训和进修学习机会,尤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的培训不够,应对爆发疫情时全面处置能力十分薄弱,多通过上级机构的指导和及时介入进行处置。

  三是各地政府对疾控机构建设的重要性总体认识欠到位,实际支持力度不够,我省疾病防控成效的维持和实效推进存在隐患。一是新区设立和部分行政区域调整时未充分考虑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致疾控机构设置欠合理,疾病防控风险增加。二是部分地区公共卫生经费被挤占,建设和运行经费不足,难以保质保量完成常规疾病防控任务。三是缺乏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专业人才,数量不足和能力不够制约我省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工作中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欠缺,配合不够,影响疾病防控效率。

  建议

  一是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纳入“贵州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整体推进我省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工作水平。一是以县级疾控机构建设为重点,逐步推进全省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针对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良莠不齐,建议政府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纳入“贵州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中要求和规定,以县级机构建设(建筑房屋、实验室建设比例、设备要求)为重点,逐步推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层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推进。建议总结评估《贵州省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规划(2012-2016年)》实施进展情况,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针对疫苗安全及其传染病防控存在隐患问题,落实或配置疾控机构传染病疫情处置、免疫规划运转专用车或疫苗冷藏运输车,完善冷链系统的管理,保障免疫规划工作的质量和顺利进行。二是制定《贵州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参考目录》,有效指导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针对应急能力不足和应急物资储备不够,建议借鉴其他省(区、市)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参考目录》,指导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是以新区及县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完善疾控机构设置,提升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的整体能力。一是切实解决当前新区和县级疾控最为迫切的“缺编”和“空编”问题,保障完成疾病防控任务的基本人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2015版)》要求,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配置。针对新区疾控机构设置缺失和各地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数量与防控任务严重不匹配问题,建议首先解决当前最为紧迫的新区“缺编”和县级疾控“空编”问题,消除新区疾病防控工作缺管隐患和保障基层实效完成疾病防控任务。针对部分地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后服务区域范围模糊,建议相关部门核定明确管理范围,保障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控服务网底无盲区。二是按需科学规划,扩大规模多层次培养实用型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才。针对全省疾控机构人力资源总量不足、能力不够,建议在按需科学规划基础上,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资源优势,扩大规模培养实用型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可采取适当降分并减免学杂费的订单式招生、定向式分配等培养方案,同时制定招得来、学得成、回得去、留得住的人才培养保障机制。建议教育厅在成人教育招生目录中增列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检疫、全科医学等专业。建议卫计委理顺专项培训中多部门管理的问题,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专项培训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创新机制,扩大规模加快多层次培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改变县级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匮乏的局面。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专业队伍。针对疾控队伍不稳定,借鉴省外经验,以开放的态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稳定现有基层人员的数量。通过积极的政策导向,建立促进基层疾控机构人力资源发展的有效机制。针对疾控机构中存在多个专业基础,但职称晋升存在跨专业不认可的突出问题,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制度。注重能力的提升,强化工作质量考核。如绩效考核时,不能仅仅通过指标的完成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应将工作规范和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防控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结果与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相结合,促进和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防控事业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将公共卫生服务与疾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农工党省委副主委、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