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扶企克难”迎“春天”
□王 松 管 弦
“十二五”时期,贵州民营经济GDP占比从35%提至50%,首次撑起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贡献了60%以上财政税收、解决了70%以上社会就业。欣喜于已有成绩的同时,顶住经济下行压力推动民营经济稳步发展,成为各方讨论贵州“十三五”如何开局时不可回避的话题。
“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企业要挺住、稳住,并且做得越来越好,企业好经济就好,企业活、企业强,贵州就强。”今年省“两会”期间,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在省政协会上参加工商联、经济、农业界别联组讨论时,希望广大企业家挺过寒冬迎来“春天”。他强调,扶企要克难,尤其要对去年提出的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七难”做好评估,再“一难一难”帮助企业克难,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加减乘除”,即强化服务,减少劳动力、行政、商务等成本,鼓励创新,去产能化。他指出,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企业,新常态下,企业主观上要适应这种变化,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具创新精神地去发展企业。
近年来,贵州先后召开两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并出台“民营经济38条”、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使民营经济成为全省经济发展重要支柱。尤其是2015年,贵州启动以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难、融资难、政策落地难、审批难、盈利难、用工难、创业难“七难”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省委、省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民企的一项重要部署,亦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不断提高,其对经济社会贡献率达60%,成为拉动就业、稳定经济、促进和谐的主要力量。目前,全省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41.05万人,同比增长15.99%;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54.52万人,同比增长15.27%。不过,因宏观经济形势趋于复杂、下行压力逐步加大,民营经济发展形势仍显严峻。
“‘十三五’时期是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要实现年均增长10%左右的速度,必须把民营经济作为重要支撑。”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肖向阳表示,当前虽然贵州民营经济发展快速,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显滞后,全省民营经济占据90%以上的市场主体,是结构调整的主要微观主体。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广大民营经济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贵州省政协委员杜小书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中,逐一列举出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七大问题,即民企转型升级速度缓慢,“小、散、弱”现象未得到实质性改变;民企发展受要素资源约束严重;人才短缺依然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政策环境有待优化;民营经济“空心化”趋势较明显;企业对政策缺乏领悟性,导致很多优惠政策无法落地生根;管理体制问题。
杜小书分析指出,目前贵州民企在市场上仍为资源要素竞争、价格竞争及低端化同质化竞争,企业家对知识创新、转型升级、人才培养及长远战略规划没有足够重视。而随着发展阶段变化和节能减排硬约束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愈发遇到用地难、融资难、用工难及原材料、融资和工资成本快速上升等问题。从规模上看,贵州民营经济投资额较小,在全国处于挂末位置,排名仅高于宁夏、青海、西藏、海南4地。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研究设备落后及择业观影响,民企难招人、难留人的局面仍未改变,遭遇“有活无人干”的尴尬。同时,市场准入仍存在“弹簧门”、“玻璃门”现象;而在税收优惠方面,符合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纳税人为5.1万户,年减免营业税1.5亿元,其中90%以上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约0.5万户,故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惠及较小。由于实业利润薄,许多大型民企将大部分资本投入房地产及金融证券业,又因企业不仅缺少必要工业技术、缺乏先进管理模式、更缺乏执着企业家精神,在整体经济环境欠佳前提下,民营经济“空心化”现象较为严重。此外,全省各级均把民营经济管理机构设在经信委,但民营经济横跨一、二、三产业,故存在行业指导和管理困难;再者,没有后置审批,部分后置审批效率跟不上,导致企业不能及时获得经营资格,市场主体不能及时变为经营主体,行政部门也无法监管。
据此,杜小书建议释放制度红利,提高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营造积极舆论环境,建立健康政商关系;破除要素制约,提高民企发展质量;以新兴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加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降低民企税收增收速度,涵养民企税源基础,如加强和规范民营经济统计,建立全省民营经济统计制度;以改革增强部门间协同,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和干预,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定期发布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使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能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自由流动;建立民营经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民企征信评价体系和守信受益、失信受惩机制;适当调低民企税收预算计划,坚决杜绝“过头税”现象,争取进入“营改增”试点名单,研究出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向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返还奖励政策等。
贵州省政协委员陈律宇也建议,应充分发挥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作用。在顺应市场配置资源前提下,政府可采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措施,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如在产品上可采取配套生产方法扶持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链和“政府扶持大企业、大企业带动小企业”良性循环机制。加大金融改革力度,金融部门应创造利率正常化政策环境,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市场环境;建立政府、银行、企业有效融资保障机制,承诺不抽贷,为实体生产型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给养,使其迸发出更强大的发展能量。加大正税清费力度,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税负环境,降低生产型企业的增值税率,“放水养鱼”让利于企业、减轻企业负担,搞活实体经济。
民营经济是市场主体的主要成分、创新主体中的主体,以其信息灵通、机制灵活、市场连通等特点,在创业、创新、创造中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必然承载着重要使命。肖向阳认为,下一步工商联要着力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参与制定“十三五”规划民营经济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搭建党委、政府与民企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强化协调服务效能,着力帮助民企解决困难,实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