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案
本报讯 (记者 靳春华)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发展目标、实施办法、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作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加快实施。
《方案》明确,到2017年末,全省共打造50个以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各县(市、区、特区)分别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成1000个以上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建成10000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鼓励具有条件的县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园,2017年力争达到50个;力争培育发展1000个以上注册地在县乡的电子商务企业法人主体;发展乡村网店10000个以上;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10万人次以上;开创贵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成功模式,力争农村产品(包括农产品和产自农村的工业品、民间工艺品、乡村旅游产品等)上网销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实现农村产品卖得出、卖得好,乡村用品买得到、方便买,促进农村加速发展、加快转型。
《方案》要求,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发挥贵州特色产品资源和大数据产业优势,以拓宽农特旅产品网销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着力抓好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物流、通信、政策等支撑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农民生活加快转型升级,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方案》对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构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支撑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基础支撑体系,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推广,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秩序等七方面工作作了详细要求,并指出要从财政、交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