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出发点 找准落脚点
——丹寨县政协提案工作一瞥
□本报记者 蒋兴华
近年来,丹寨县政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通过领导领衔督办、上门督办、多方协办、委员参与、回头追踪办理等多种形式,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下功夫,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得到多个提升。
关注重点群体 提案质量稳步提升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也反映着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协把提案质量作为贯穿提案工作始终的一条主线,以举办培训班、订阅报刊和提案征集等形式,积极对委员开展提案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水平;政协各界别小组、委员联络组、专委会利用视察调研、参加会议、委员联谊等活动机会,搭建学习知情平台,注重经验交流,不断增强委员提案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政协领导每走访委员、专题调研、参加委员活动,都要强调提案工作,鼓励委员多写提案写好提案。自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质量和数量都实现了“双提升”。
记者了解到,自县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69件,参加提案的委员达175人次,单位提案6件,联名提案27件。经审查,并案立案61件,立案率97.1%。截至2014年底,61件提案全部办复,办复率达100%。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大多数提案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贴近群众、关注民生、内容详实,覆盖了经济、城建、科教文化、环保、法制、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许多提案所提建议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科学性、可行性,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各承办单位所采纳,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多项督办 办理力度明显提升
创新思路,实行重点提案领导牵头督办、热点提案委员视察督办、难点提案专题调研促办,并注重把视察和调研结合起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有效地推动提案办理落实,使涉及全县工作重点和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是县政协办理提案工作的特色之一。
其具体做法表现为:一是对事关全县大局、关系民生大事的重点提案,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县政协常委会议集体督办。去年,县政协将《关于解决丹寨县寄宿制学校师生“洗澡难”问题的建议》、《关于修建丹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建议》、《关于对饮用水水质加强监测管理的建议》、《关于对乡村公路坡陡急弯路面设护栏和安全标志的建议》、《关于做好县城区域内公厕规划布局与建设的建议》等五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实行主席领衔带队,由有关专委会负责组织,有部分委员和提案人参与,采取深入到承办单位、听取汇报、到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办。二是对一些热点提案,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进行视察督办。如:丹寨民族中学搬迁新址教学后,师生上课必经的东湖路路面较差,交通安全隐患较大。为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县政协结合委员年终视察,组织委员和提案者对《关于强化东湖路人行道综合治理确保丹中师生及周边居民出行安全的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视察。这一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于去年八月启动路面改造,目前已经完成,解决了民族中学师生上学道路难得问题。三是对一些办理答复提案人满意度不高的题案,县政协召开部分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见面会进行督办。针对《关于及时更换县城人行道破损井盖的建议》、《取消龙泉大道中段停车位的提案》等9个提案、涉及7个办理单位,经征询意见后满意度不高,部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评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等情况,县政协召开了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与提案人见面会,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通过互动交流,增进了理解,进一步推进提案工作的办理落实。
强化协调办理 提案工作合力提升
为强化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密切委员和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了提案从立案到落实环环紧扣。为做到合力提升,县政协多方联动,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等共同确定提案承办单位,共同研究提案办理方案,共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三方”联动的服务机制。
为合力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协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转变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窗口,成立“一把手负责”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不断探索和创新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在办理工作中,县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等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过问办理进度、亲自调研相关问题、亲自领办重点提案,有力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县政协各专委会充分发挥基础作用,把提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提案工作同专委会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专委会的调研、视察与提案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调研的过程与促进提案办理过程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参与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机制和工作方式,协助领导督办涉及本委工作领域的重点提案,形成了联合督办、密切协作的机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县政协进一步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不沟通不启动办理、不调研不实施措施、不面商不给委员答复”,采取上门走访、座谈面商、电话约谈、邀请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提案者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形式多样,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委员们自觉跟踪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使提案办理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由“文来文往”转向“人来人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