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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期 本期18968版 当前B4 上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6-01-05

贵州工商: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全省20余万市场主体未按期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报记者 董 瑶

  201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建立了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即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那么,一年多来《条例》在贵州的贯彻实施情况如何?日前,贵州省工商局对此予以通报。

  多少市场主体被列为“经营异常”?

  贵州省工商局副局长姚元怀通报称,按照《条例》部署,2013、2014两个年度的全省年报公示工作已结束。201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6.15%,其中企业年报率为80.4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7.46%;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6.91%,其中企业年报率为80.8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82.2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8.48%。

  姚元怀还通报了目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0日,贵州省有56832户企业、42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14.6623万户个体工商户,已全部载为“经常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同步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评比、银行贷款等方面都将受到制约。企业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也会永久保留、伴其‘终生’。”姚元怀表示。

  列为“经营异常”会受到什么影响?

  贵州某实业公司因未按时上报2013、2014年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到某银行登记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通过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提供的相关信息,查实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后,最终未予办理贷款。直至2015年10月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银行才受理了该公司的贷款手续。

  毕节市织金县某企业在银行办理POSS机业务时,银行工作员查询贵州省企业诚信信息网后,告知其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办理POSS机业务。该企业依照程序补报年度报告后,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贵州省某建设公司因未按期进行年报公示,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间,恰逢该公司延续申请AAA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被贵州省企业联合会查出已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给予限制。

  铜仁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2013、2014年的年报期限内未进行年报公示,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2015年11月,当地政府有一项绿化工程进行招标,该公司积极组织参加投标,但因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在资格审查中被淘汰。

  市场主体如何按期进行年报公示?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值得提醒的是,市场主体必须提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给自己留足发现问题、更正错误信息的时间和空间,杜绝和减少被列入“经营异常”管理的概率。

  根据《条例》规定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报送2015年度年报。也就是说,各地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存续企业,减去年报期间(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注销、吊销、迁出的企业,加上期间外埠迁入的企业,都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便捷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息,国家工商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机版应用(简称“手机版公示系统”)。该系统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公众可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首页,扫描主页右侧“移动客户端”下的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