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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期 本期18428版 当前B2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文 发布时间:2015-09-24

  贵州是一个农村地区众多,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的内陆省份,在支持“三农”事业方面,贵州金融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建省委通过提案指出,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信贷政策不断向农业产业化倾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因此,建议:

不断完善我省农村“大金融”体系

□本报记者 曾 丹

  促进“三农”稳健发展

  “我省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导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各类组织以入股方式加入互助式信用担保机构。”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公室了解到,加快“三农”发展,贵州金融体系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省外金融机构已在我省批量设立村镇银行,结合贵州实际,在银监会支持下,贵州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贵州农信社在促进农业、支持农户等方面作用巨大。”记者从省农信社了解到,近年来,我省不少农村已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全省各地农信社为抗灾救灾,发放了大量救灾贷款。黔西南农信社,还通过开通妇女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式,激发妇女创业活力。2012年以来,黔东南州农信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蔬菜基地建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保险业服务领域也积极向农村延伸,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全省已开展森林保险、水稻种植保险等服务,努力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险服务。同时,还大力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稳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

  “贵州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陆续组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相继入驻贵州,一改过去贵州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备的状况。”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获悉,为破解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难题,省银监局以“两点两机”网点战略,督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空白点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全国率先消灭乡镇金融服务空白点,提前两年实现了银监会提出的目标,全省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省银监局还积极引导贵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组建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省内的民间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在贵州已越来越多。

  完善农村“大金融”体系

  “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与传统农业相比较,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地区对资金的需要已从传统的只管‘种’发展到‘产’甚至‘销’。”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民建省委通过提案《发展完善我省农村“大金融”体系的建议》指出,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信贷政策不断向农业产业化倾斜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相比,生产周期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收益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决定了两者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农村金融不能走纯商业化道路,而应考虑其特殊约束性,探索建立一种‘市场+政府’模式的投融资机制,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实力。”在提案里,民建省委建议,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投融资机制建设,增强我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实力。

  “近年出台的一些探索农村金融成本补偿的方式和方法,如涉农贷款奖励、农业贷款贴息、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普遍存在散(实施权分散于人行、财政、税务等部门)、乱(兑付标准各不一致甚至互相撞车)、流(流于形式或直接流产)的现象,不能真正达到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目的。”民建省委建议,由人行省中心支行牵头,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支农财政资金整合为统一的农村金融成本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进行补偿,对金融支农创新进行奖励,对金融支农的损失进行补助。组建农村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积极争取财政、税务等优惠政策,协助各项惠农政策执行贯彻到位。

  在提案里,民建省委还提出了以下建议:

  ——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有效保障。一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系统平台建设,为金融机构降低信贷信息的甄别成本。二是要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增强农村资产流动性。三是要建立完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完善与农村金融服务及其创新相关的登记、评估、抵押、担保等中介服务。四是加快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政策性保险。五是完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环境,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金融稳定。六是打击农村金融违约行为,奖励诚实守信的涉农贷款企业,培育农村信用体系。

  ——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农村金融既要适应传统农业生产和农民消费增长的客观事实,变动农户贷款的额度、期限、方式,继续加大农户贷款的投放,也要开发信贷品种,满足农业产业化的企业的贷款需求;更要长远规划农村金融布局,高度重视培育、扶持与农村金融宏观需求相契合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方式要转变过去将贷款服务作为金融服务主要方向的传统思路,在农村积极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探索农村金融咨询顾问服务、银行卡服务、保险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票据融资、证券化等新兴金融及金融衍生品业务。

  ——完善农村金融布局,发展农村“大金融”体系。金融改革要正视非正规金融在农村普遍存在的事实,一方面坚持发展正规金融,通过信贷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主动介入非正规金融的监督管理和风险监测,引导其进行现代化改造。给予非正规金融适当的肯定与扶持,发挥其信息、成本、担保优势。形成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优势互补,促成农村“大金融”服务环境的形成。

  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今年4月,省质监局发布《贵州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系列地方标准,以更好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进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农村金融信贷对“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省农村加速发展,农民渴望摆脱贫困、创业兴业,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大。”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由于农户缺乏合法有效的抵押物、贷款金额较小、管理成本较高,使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农户想贷贷不到,影响了农业、农村发展。为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诚信建设办公室、省农信社从2006年起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13个,信用乡镇632个、信用村9814个,信用组75519个,评定信用农户687万,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492亿元,惠及550万户农户,取得显著成效。

  “贵州农村金融信用系列标准是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标准化的手段,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总结提炼农村信用评价工作的实践经验,把农民信用评价的各项条件系统整合优化,通过协商一致,经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程序形成标准。”据悉,为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将建设经验总结形成标准在全省推广,2014年,省质监局、诚信办、农信社启动《贵州农村金融信用体系》系列地方标准建设。

  该系列标准包括《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 第1部分 信用农户评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 第2部分 信用组评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 第3部分 信用村评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 第4部分 信用乡(镇)评定》、《农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 第5部分 信用县评定》5个部分,系列标准涵盖了以家庭收入、资产情况、农户银行信用记录、社会诚信度及个人品质等要求的信用户评定条件,以及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评定条件,构成了从农户到整县农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的有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