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省 领导干部要作表率
□郑德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的新号角。总体上看,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奋力拼搏,为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要看到,一些领导干部的言行,与依法治省的要求相距甚远。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督促和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职责和使命,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一、抓好“必修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法治意识
一要做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正确把握依法治省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学细悟、研机析理,切实掌握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带头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要做学法知法的表率。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途径,广泛学习法律知识,既要学习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学习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精通,不断提高对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修养,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做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作为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大于权、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自觉增强对法治的认同和自信,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要做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表率。要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把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定期举办法治专题研讨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知识轮训。要引领干部职工法治教育。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班等形式,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法治、作辅导,深入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警示教育。要积极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信息传播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不断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二、把握“新常态”,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
一是坚持有法必依。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守法。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在行使权力过程中,要想一想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合乎法定程序,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容和程序办事。领导干部要带头养成守法习惯。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切实发挥尊法守法的示范效应。
二是坚持违法必究。领导干部要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划清界限,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违纪违法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无论何时、何地、何人、何职务,只要违纪违法,都要一视同仁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决策、违法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领导干部自己违纪违法的,也要坦然承担法律后果。
三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这“7种监督”倒逼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带头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自觉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督,努力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对人对己一个样。
三、练好“真本事”,领导干部要带头提升法治能力
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领导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时,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进行,对决策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要进行听证;对重大决策事项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要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与改进地方立法结合起来。要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与法治建设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依法治省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与激励法治干部结合起来。把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优秀干部。建立完善新提拔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职的依据。
三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公权行使不当带来的社会矛盾。在行使公权的过程中,要遵循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的原则和要求。要善于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好“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的问题,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问题。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干部要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创造良好的环境,杜绝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带头尊重和服从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