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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发布时间:2014-11-07

贵阳工商举办“先照后证”改革专题讲座

  本报讯(李 岚 记者 董 瑶)11月3日,贵阳市工商局举办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专题讲座,各区、(市、县)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及市工商局机关相关处室共计40余人参加了讲座。

  专题讲座上,省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督指导处副处长张玉忠详细梳理了我省“先照后证”改革出台的背景、过程,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文件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特别是针对我省对金融类13类市场主体保留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外,设立其他市场主体一律实行“先照后证”这一做法与一些发达省份的做法进行了比较,对为什么我省采取的是排除法而不是列举的方法精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详细进行了说明。同时,张玉忠还就改革工作中一些操作上实施“先照后证”,如何确定行业问题?如何衔接市场录入和执照打印工作?如何载明经营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省工商局诚信处副处长赵海帆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条例》及5个规章的出台,赋予了工商部门两项新的监管职能,即:信息监管和信用约束,要求工商干部一定要了解、熟悉和掌握《条例》及5个规章。赵海帆还就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管理工作的性质、流程、内容,企业信息公示载体,信息公示工作中工商部门公示哪些内容,企业公示哪些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中遇到的身份证录入错误问题、验证码等问题进行了指导。

  贵阳市工商系统注册登记一线的工商干部表示,通过培训,对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更加坚定了大家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决心。